祈望蘇嘉豪能夠全面兌現「理性問政」諾言

蘇嘉豪號稱「澳門史上最年輕議員」,如果是以回歸後為界線,此語不錯。但如果是從澳門地區建立代議政制,成立立法會的一九七六年開始計算,則不對了。當時由李安道任命的安娜‧比利絲,只有二十五歲,比蘇嘉豪還小一歲;而另一位官委議員林綺濤則是二十七歲,比蘇嘉豪大一歲。兩人都是剛從葡國大學畢業返澳不久,而獲得李安道賞識。由於在回歸時,澳葡管治的最後一屆立法會,其民選議員全部都可以乘坐「直通車」,成為回歸後的澳門特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這與香港特區回歸前有「臨時立法會」,以區別於港英的立法局,而且在回歸時全部議員必須「下車」的情況,有所不同。因而按照國際公法的所謂「繼承學說」,在「最年輕議員」的命題上,是帶有一定的延續性的,不能完全割裂。當然,倘是以「選任議員」甚至「直選議員」的角度,或索性以共和國為界,那又當別論。

蘇嘉豪昨日在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廣場》接受主持人的訪問。這是他在當選後的首次在正式場合上的談話。聆聽完他的全場談話內容,發現他與在參選前幾年來的言行,有著極為強烈的反差對比,有如「天淵之別」。或許,他已經明白到,在當選為作為在中央政府直轄下的澳門特區的政權機關之一的立法會的議員,已經成為廣義上的特區政權建制成員,與過去只是一介平民,無論是在身份上,還是在身負的責任上,都有著質的不同。因而不能再以過去的面目示人,更不能像過去那樣「隨心所欲不循矩」。議員的權利、權力與義務、規矩,是相輔相成的,也是正比的。也或許,此前人們對他曾經參與過的某些活動進行的質疑及批評,尤其是香港特區他的某些「師兄姐們」被法院依法裁定褫奪議員資格,甚至依法判決罪名成立並予以量刑,給他敲響了警鐘。因此,昨日他的談話內容,也就可圈可點,並有著以下幾點可取之處。

其一、決心改變形象。他在談話中表態,希望公眾放心,並表示他對香港過去幾年的情況感到痛心,澳門應引以為戒。他還強調自己不是「激進」,並表示基於「一隻蚊飛過都可以好嘈」,相對傳統保守的澳門政治文化,他將會堅持以「理性論政」的方式,結合過去在社會運動和抗爭的策略,不為溫和而溫和,不為激進而激進。他還為自己「評功擺好」,舉例在二零一四年立法會前地集會反「離補法」事件中,曾有好多市民提出衝入立法會,但他堅持理性表達訴求,不希望因此模糊焦點。因而他未來將會堅持在議會辯論爭拗,亦不希望將社會矛盾移師至街頭抗爭。

我們相信蘇嘉豪確實是曾經在「反離補」運動時阻止某些人要衝進立法會,但我們更不能忘記,蘇嘉豪卻也曾作出過不少肢體衝撞的動作。他將在台灣地區參與許多由民進黨或其外圍團體組織的社運活動,及觀摩香港非法「佔中」活動,所獲得的經驗,運用在澳門的反對活動中——儘管囿於澳門的社會大環境,激烈程度當然大為減弱。現在他當選了立法會議員後,終於有了上述的理性表態,與自己的「過去」告別區隔,這應是「金不換」的好事,值得歡迎。

另外,蘇嘉豪與「台獨」骨幹林飛帆等是老友,因而台灣媒體將他稱為「澳門林飛帆」;他曾出席了有各種「獨派」組織的國際會議,難免讓人「不放心」。澳門不同香港、台灣,澳門居民反對分裂國土,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的統一、完整和安全的利益,也維護澳門特區繁榮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利益,立場堅定。所謂「水能載舟,也能覆舟」,選民們能將他拱進立法會,倘他仍然參加類似的活動,同樣也可以依法將他拽出立法會,澳門特區已經有法律武器,就是《維護國家安全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的「效忠反獨條款」。何況,現在連曾經囂張一時的他的「師兄姐」,已經被法院依法懲處,「有辦好睇」。

因此,蘇嘉豪是應對改變自己的時候了。不要把自己當作是「好奇的小子」,不知池水深淺地去淌那些「台獨」、「藏獨」、「疆獨」、「內蒙獨」以至「港獨」組織的渾水;也不要附和蔡英文的「特殊兩國論」,指責澳門特區政府高教辦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刪去其網頁中台灣某些大學前綴的「國立」二字;更不要主動討好由「台獨」骨幹掌控的台灣「教育部」,質疑為何高教辦為何資助學習普通話是前往內地,而不是台灣。「求新求變」是有條件的,在屬於澳門特區高度自治範疇內的事務,是允許的,澳門特區需要也包容「忠誠反對派」,這也是澳門特區實施「一國兩制」的一項重要特徵。實際上,無論是澳門居民,還是中央政府,都不排斥「忠誠反對派」。只要一是能夠遵守基本法和國家憲法、恪守「一國兩制」原則、不會挑戰現行的國家制度;二是以澳門利益以至國家的主權和利益為重,不會因為政治利益而罔顧澳門利益,「忠誠反對派」就是「一國兩制」事業所需,可以展現政治開明和信仰言論。「一言堂」反而不利「一國兩制」的形象。何況,特區政府的施政行為也不是完全正確的,這除了是需要建制派予以監督之外,「民主派」中的溫和人士派扮演「忠誠反對派」的角色,就能補強建制派因受其本身限制的不足。因此,對於「反對派」來說,「忠誠反對派」是他們唯一生路。與中央對抗的「激進派」根本沒有前途,這是澳門的政治現實,誰也改變不了。但在事關國家主權、領土的統一、完整及安全利益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則不能踐踏底線,走向反面。

其二、蘇嘉豪在談話節目中,希望澳門應對香港曾經發生的事情引以為戒,特區政府在政制改革可大膽向前,以疏導社會上對民主滯後的怨氣,避免出現香港過去幾年的不愉快事件。他又表達了「愛之深,責之切」的心理,認為真正的愛國愛澳毋須以口號表忠,更要以行動指出問題,希望當局馬上糾正。因而他希望特區政府能夠與「新澳門學社」溝通。

蘇嘉豪的這個訴求,並不過分,特區政府應能予以接納。張裕先生在出任社會文化司司長時,就吸納了一些「意見多多」的青年參加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工作,儘管收效不大,但畢竟這是「好的開始」,日久堅持就能有功。而且,行政長官更應該直接與立法會中的反對派議員溝通,聆聽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即使是「帶刺有骨」,也要耐心聽完,並吸收其中合法合理的部分,改進及完善政府的施政。

其三、蘇嘉豪預告,他在進入議會後,將會推動改革立法會小組會開放,公開立法和修法過程,讓公眾和傳媒及時剎停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情況,避免出現例如《離補法.、《土地法》和《租務法》等即將細則性表決前才爆發爭議,他又希望可更主動善用監督政府的權力,包括提出法案、辯論動議及聽證動議;針對颱風天災的問題,蘇嘉豪考慮提出由立法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傳召相關人士查詢責任。除了最後一點的「調查委員會」必須要有法律依據之外,其餘各項訴求都具有進步意義。或許,蘇嘉豪「入會」仍然不能改變立法會的板塊結構,但卻可以發揮「鮎魚效應」,攪活立法會的「一潭死水」。但也必須適可而止,過猶不及,反而讓自己「激進」的形象「復活」,不利自己的理念得到舒展,甚至如同他自己所言,模糊自己的訴求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