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表示,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前第三職階首席特級氣象技術員馮瑞權的退休金訂定批示被廢止,是經過與相關部門研究後作出的決定,有關檔案將退回氣象局重新處理。
陳海帆司長昨日上午出席特區政府慶祝國慶酒會後,她接受訪問時解釋公務員退休的行政程序。她指出,符合退休條件的公務員向其所屬部門提出退休申請,獲批准後將有關檔案送往退休基金會,退休基金會計算申請退休公務員的退休金額,早前公佈的是訂定馮瑞權退休金額的批示。
陳海帆表示,有關馮瑞權的個案,與相關部門研究後,認為應遵守提前90日向其所屬部門申請退休的規定,所以廢止原先訂定其退休金金額的批示,將檔案退回氣象局,由局方根據規定重新處理。她補充,批准公務員退休的權限屬於其所屬部門,行政法務範疇負責計算退休金金額,退休基金會須根據法律規定,在收到檔案後30日內處理。
陳海帆解釋,相關部門研究後,一致認為馮瑞權的退休申請必須遵守提前90天申請的規定。
陳海帆一再強調,因運輸工務司司長授權,批准馮瑞權退休的權限在氣象局,至於馮瑞權的任職狀況要向氣象局查詢,退休基金會只是按程序計算退休金問題。
對於馮瑞權目前的任職狀況,氣象局回覆澳門電台查詢時表示,局方暫時未收到有關卷宗,現階段未能具體回覆。
另外,檢察長葉迅生表示,檢察院收到市民對馮瑞權的舉報,會依法律程序處理,暫時不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