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一般性通過部分修訂的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保安部隊事務局及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的選拔擴展至海關官員。
在審議過程中,發言的議員普遍關注通則的全面修訂。列席會議的保安司長黃少澤稱,他上任以來,已推動修改。由於通則修訂複雜,才先決定將通則中第 43條規定的修訂分開處理,保安部隊事務局及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的選拔範圍必須擴展至海關官員,使海關官員成為其中可能被選拔的對象,令保安司轄下保安部隊及部門的人力資源能善用,以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提升海關和保安部隊人員的凝聚力及身份認同,推動海關與保安部隊團結合作執法。這項修改符合保安部隊和保安範疇的公共利益。
黃少澤強調,是次改變不減少保安部隊主管被任命的機會,而是在同等條件下,在同等職位下,在實際操作層面,仍然優先考慮比例佔多數的治安警察局和消防局的相關主管出任有關職位。事實上,海關從未獨立,除獨立的職程、招聘外,基本是按照相關紀律制度,保安部隊及海關同屬一整體。保強調,是次修亦沒損害海關的獨立,反而是在局方的後勤支援、設備更換各方面,皆利海關將來發展,有利海關更獨立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