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家暴57宗涉配偶最多

【本報訊】根據“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統計,2017年上半年共有57宗家庭暴力個案,其中涉及配偶個案45宗、兒童案11宗及家庭成員暴力案1宗。

社會工作局公佈“2017年上半年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簡報”,數據顯示“家庭暴力行為”以身體暴力為主,有38宗(佔66.7%),精神侵害有4宗(佔7%)、性侵犯有3宗(佔5.3%)、不適當照顧兒童有2宗(佔3.5%)、多重暴力/侵害有10宗(佔17.5%)。有關數據及資料有助社會各界了解和探討家庭暴力的預防及對策等計畫。社會工作局根據《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對家庭暴力個案建立中央紀錄,收集及分析有關家庭暴力現象、特徵及趨勢的資料,以助開展適當的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的活動。

有關“家庭暴力個案”的定義,社工局及民間機構的專業社工及心理輔導人員,以專業知識和社會標準作出識別及評估,藉著個案會議商討決定個案性質,制定相關人士的福利計劃並提供適切的服務。此外,社工局與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衛生局、教育暨青年局、勞工事務局及房屋局建立常規合作機制,並與民間服務機構建立緊密合作關係,定期檢視相關工作的協作成效。

如欲查閱詳細資料,可登入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瀏覽“2017年上半年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簡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