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成案黃國昌或將破罐子破摔

台灣「中選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審核由「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發起的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的罷免案,確定「安定聯盟」送交的有效聯署書共二萬六千七百四十五分,跨越二萬五千一百二十人的「門檻」,因而宣布「罷免案」成立,並定於十二月十六日投開票。

這是近年來的第二宗「立委罷免案」。上一次是針對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但因按照當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罷免案門檻」有著如同《公民投票法》的「雙過半門檻」規限,雖然同意票高達百分之九十七點二二,卻因為投票率只得百分之二十四點九八,第一道「門檻」就跨不過而被否決。不過,蔡正元也放棄爭取連任再次參選「立委」選舉,後來還因為涉及「中影案」而被拘捕。

由於發動罷免蔡正元等國民黨「立委」的「割闌尾」(諧音「藍委」)活動,是由曾參與「太陽花學運」後的部分人士組織的,因而「太陽花學運」成員們當然不忿更不甘。在新一屆「立法院」成立後,在「太陽花學運」期間被形容為「戰神」的「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就參與推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訂法案,要降低「罷免案」的各道「門檻」,要籍此將本來已經不佔議席優勢的國民黨「立委」,趕盡殺絕。經過幾番攻防之後,「立法院」通過了其修法提案,將「立委罷免案」的「提議」人數由百分之二降到百分之一,「連署」人數由百分之十三降到百分之十。連署時間從三十天延長到六十天,「不可宣傳」改為「可以宣傳」。並取消第一道的「投票率過半門檻」,而且也降低第二道「同意率門檻」,由原先的贊成票必須達到選舉人數的過半,下調為「同意票超過反對票、超過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即可通過。本來,黃國昌是提議「同意票」簡單多數就為通過的,但民進黨黨團擔心會被國民黨利用,而堅持保留「超過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

但可能連黃國昌自己也預料不到的是,他自己竟然成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門檻」之後的首位適用者!「安定力量聯盟」以他贊成「同性婚姻」等為由,發動對他的「立委罷免案」。經過幾個月的努力,終於連續闖過「提議」、「連署」兩道大關,使得「罷免案」昨日終於成案,並由「中選會」正式確定投開票日期。

這就是典型的「作繭自縛」、「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不過,由於黃國昌所在的新北市第十二選區,選舉人數有二十五萬一千一百九十一人,四分之一就是六萬二千七百九十八票,而這種單一「罷免」議題,不與大選同時進行的投票活動,投票率將會很低,因而能否獲得六萬二千多張贊成票,不無疑問。實際上,在台北市第四選區針對蔡正元的「罷免案」投票中,投票率與去年一月「總統」暨「立委」大選的百分之六十八點二一相比,相差太遠。而且,針對黃國昌「罷免案」的理由的正當性偏弱,可能更難以動員選民出來投票,這也是國民黨一直袖手旁觀的原因之一。因而即使是投票率與「蔡正元罷免案」看齊,而且即使是全部投票者都投了贊成票,也達不到四分之一。因而黃國昌可能是「有驚無險」。不過,也已是「唔死一身潺」。

本來,以汐止為中心的新北市第十二選區,是藍軍的地盤,國民黨的李慶華就在此連任多屆「立委」。因此,在這屆「立委」選舉中,民進黨決定避其鋒芒,「禮讓」並支持「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果然是「太陽花學運效應」仍在,黃國昌以八萬零五百零八票,百分之五十一點五二得票率,戰勝李慶華的六萬八千三百一十八票,百分之四十三點七二得票率。現在,民進黨已經進行總動員,號召其支持者對「罷免案」投下反對票,李遠哲等「知名人士」也予以奧援。而國民黨卻一直未予介入,在「罷免案」的「提議」、「連署」階段,不高調參與和推波助瀾。直到「罷免案」已經成立後,可能才感到可以「利用」,才宣布支持罷免黃國昌。或許其算盤是,倘「罷免」成功,勢必要進行「立委」補選,國民黨就正好可以趁勢推出自己的候選人,並爭取勝選;倘「罷免」失敗,也可為明年底的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提前進行練兵與操演選戰策略,並提升戰鬥士氣。

但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黃國昌即使是輸了,以他的「戰神」性格,勢不會善罷甘休,為了延續個人政治生命,保住「時代力量」黨主席的地位,可能會投入新北市長或台北市的市長選戰,並以「母雞帶小雞」的模式,帶動「時代力量」市議員候選人的選情。即使是他本人競選市長落敗,也將是「雖敗猶榮」,不會影響其政治評價,尚能保住黨主席的地位。不過,將會與柯文哲或民進黨(新北市)產生恩怨嫌隙。

表面上看,黃國昌主導修法降低「罷免門檻」,是「六月債,還得快」,自作自受;但其實可能是隱藏著一個大陰謀,那就是為了「試水溫」、「做鋪墊」,促成《公民投票法》也降低「門檻」,使其如同修訂後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罷免」程序,及《離島開發條例》中的「博奕公投條款」那樣,不設第一道的「投票率門檻」,就將能輕易完成「台灣獨立公投」。

實際上,如果《公民投票法》的第一道「門檻」投票率過半也予以取消,台灣地區要實質性地走向「法理台獨」,並不困難。試看此前三次六題「公投」中,涉及台灣地區「定位」的「公投題」,基本上都能跨過贊成率過半的第二道「門檻」,只是由於投票率過半的第一道「門檻」未能跨過,而遭否決。因此,倘《公民投票法》也像黃國昌推動修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那樣,取消投票率的第一道「門檻」,降低贊成率的第二道「門檻」,並降低「提議」及「連署」的人數。另外,將「台灣獨立」等議題塞進《公民投票法》適用範疇,說不好黃國昌就是「台灣國之父」。

黃國昌確實是有此打算。「時代力量」昨日就籍著「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將於今日拜會「立法院」各黨團,爭取其在行使「立法院」同意權時投下贊成票之機,召開記者會向被提名者提出「八問」,其中有三個問題就與「國家定位」有關,如第一問的「.公投適用事項是否含括『領土變更、主權獨立』事項?」第二問的「《公投法》內是否應明訂『領土變更、主權獨立』之舉行程序?」第四問的「二零一八及二零二零是否可執行『憲改公民投票』併大選?」另外,第三問的「《公投法》內是否應納入『兩岸政治協商』強制公投複決?」,及第五問的「是否贊成將公投法、選罷法之投票門檻廢除,改採簡單多數決之看法?」也是包藏禍心。

因此,黃國昌的此「八問」,並非是對「中選會」昨日宣布「罷免案」成立並訂定開投票日期的「晦氣發洩」之作,而是他及其黨友們「台獨」理念的大爆發。以黃國昌的脾性,說不準他真的會「破罐子破摔」,以百倍的仇恨,千倍的仇恨,繼續推動「台獨公投入法」,在修訂《公投法》時加入「領土變更、主權獨立」的適用範疇及程序,完成民進黨想做又不敢做的事情。不過,倘真的到了這一步,佔議席人數優勢的民進黨,可能會有所顧忌,因為畢竟已經是當政了,要負責任,在大陸有習近平「六個任何」及《反分裂國家法》的震懾之下,不能像在野時那麼撒野。而且也不符合蔡英文「維持現狀」,「不挑釁、不刺激、零意外」的策略。因而估計還是將會擋下來,以拖待變,以時間換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