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給合起來

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如何將維護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地結合起來,這是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和領導藝術的,因而無論是中央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還是特區政府,都有要在「學懂」、「弄通」、「做實」的必要,及在此之上狠下功夫。要從理論和實踐、歷史和現實、當前和未來的結合上進行思考,領會深、領會透其深刻內涵及重大意義,做到理論上清醒,政治上堅定。要把握好習近平這段論述的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運用辯證思維和系統思維,聯繫地而不是孤立地、系統地而不是零散地、全部地而不是局部地來理解,將之與「十九大」作出的各項戰略部署貫通起來,從而深刻認識該項戰略部署與各項戰略部署的整體性、關聯性、協同性。要分別明確自的職責和任務,結合自身實際,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中央提出的上述戰略部署轉化為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任務,確保中央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戰略部署順利實現,以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從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十七大」進一步表述為「重大課題」,到「十八大」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實行「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再到「十九大」報告強調「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已經將堅持「一國兩制」上升為執政黨和國家的一個基本方略,並在內涵上進一步豐富發展。這一不斷遞進的歷史脈絡,表明香港、澳門在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後,「一國兩制」事業在執政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新的政治定位,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的地位更為重要,同時也反映了執政黨對「一國兩制」事業規律性認識的不斷深化。為我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繼續推進「一國兩制」在澳門的實踐行穩致遠指明了方向、明確了重點。

依法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是「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實施的關鍵,是高度自治權的前提與保障。當然,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是基本法秩序內的法定管治權,其制度化的重點在於完善針對香港澳門高度自治權的「全面監督權」,同時對中央專有職權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事務,採取更加明確的法治化思維與方式。「全面管治權」是對「一國兩制」完整法理意涵及基本法整體秩序的回溯與重塑,取代「守門員」及「井水不犯河水」式的「兩制」隔離法理的舊法理。

即使是特區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是,也是權利與義務的複合體。「十九大」報告提到,「讓香港、澳門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這些論述表明「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不完全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地方自身責任及對國家負有的積極責任。

將維護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地結合起來,歸納為一句話,就是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強調中央對港享有全面管治權與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並不矛盾,關鍵是要按照報告指引,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把兩者的權力有機結合起來。在堅持中央職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部分,要堅持原則,掌握好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不能有任何鬆馳;在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方面,中央則應尊重基本法授予澳門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應以享有全面管治權為由任意加以限制和干預。這個分際要區隔好。

澳門中聯辦近年來在落實「維護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一個就是首次舉行「中聯辦與特區政府主要官員集體學習領會習近平主席視察香港重要講話精神座談會」,幫助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提高認識,以裨全面準確地落實貫徹習近平主席的指示。在颱風「天鴿」襲澳造成重大災情時,中聯辦配合特區行政長官辦理依法請求中央批准並命令解放軍駐澳部隊出動協助救災的法定手續,並主動聯絡商務部、廣東省政府,及時統籌調派救災物資及水罐車,以及廣東電網恢復對澳門供電。做到了盡職而不越權,到位而不逾位;主動而不等待,幫扶而不包辦。

地方政府也應處理好「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國務院給予橫琴新區「比特區還特」的特殊優惠政策,就是為了是解決澳門土地短缺,造成居民「上樓難」,及中小微企發展難的問題。因此,橫琴方面必須從只追求「巨無霸」地產項目中撥亂反正過來,首先是保證協助澳門特區的發展,其次才是大力推動自己的發展。

澳門回歸近十八年來,澳門特區政府都十分注意維護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就在最近,特區政府在進行設立政權性市政機構的籌備過程中,就主動徵詢了中央的意見。實際上,在《澳門基本法》中,「市政機構」是置於在「政治體制」的篇章之內,尤其是《澳門基本法》附件一,關於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是有「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這就證明,市政機構是屬於政治體制的範疇。因而有關受澳門特區政府委託進行相關業務的市政機構的設置,就應當諮詢中央的意見,尤其是對「非政權性」的認定及區隔,應當得到中央政府尤其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的指導意見。

又如,即將到期的賭牌的處理,無論是續約,還是重新開投,以至是否接納「增發賭牌」的建議,都應徵詢中央政府的意見。因為開賭權與土地、河流、礦藏、森林等一樣,都是國家資源。實際上,當初中央批准澳門發出三個賭牌時就同時宣布,在全中國境內只准澳門開賭,只發三個賭牌,及不准中資參與競投。因而這就是中央政府行為,也正因為如此,中央政府出手勸阻香港也要開賭的計劃,並以適當方式警告要開賭的台灣地區的連江縣(馬祖島)和金門縣。

既然如此,在賭約期滿進行處理時,也須徵詢中央意見。尤其是考慮到如下的幾個問題:一、當初中央只是批准澳門批出三個賭牌,但後來卻衍生多三個「副牌」,這與中央的「初衷」不符。如何處理這三個「副牌」?如果承認其合法性,就必須修訂《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二、中央要求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建設「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平台」和「世界旅遊休閑中心」,正是針對澳門博彩業一枝獨秀的情況,要求進行調整而下達的國家級任務。因此,無論是續約還是重新開投賭約,都必須附加落實貫徹上述三項國家任務的內容。

三、「十九大」報告要求澳門特區「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而在澳門的兩家美資博企,與美國的情治機構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而且程度不同地捲入了美國的政府政治以至是總統、國會大選。為此,在處理其賭牌時,有必要加進相關限制措施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