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明確指出,本澳未來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不能走由選舉產生的市政議會這條路。
張榮順昨日來澳出席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座談會時表示,市政機構成員若由選舉產生,便是設立市政議會,若特區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由市政議會和執行機構組成,實際上是恢復澳葡時期屬一級地方行政的市政自治制度,澳門基本法已否定澳葡時期設立的市政自治制度模式,否則將越過中央授予澳門特區的高度自治權,越過特區政府授予市政機構自治權力,必然帶來極大混亂。
張榮順指出,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拖至今天,與對這個問題長期存在不同認識有很大關係。認識需要過程,特區政府現提上議程,是全面貫徹落實澳門基本法的重要舉措,解決社會長期存在爭議的最好辦法,值得充分肯定和支持。
張榮順指出,香港的區議會是區域組織,屬於香港特區政府處理地方事務的諮詢機構,不具體提供市政服務,與澳門基本法規定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兩者不可比較。
澳民主倒退言論違背歷史事實
張榮順指出,特區政府決定開展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工作,重要前提之一是對基本法有關規定有了深入的理解,形成廣泛共識。
他稱,最近有人提出要設立選舉產生的市政議會,實際要恢復已被澳門基本法否定的澳葡市政議會模式,還有人說不設選舉產生的市政議會是民主倒退,潛台詞是澳葡時期比現在民主,這種違背歷史事實的言論已不是法律問題,而是立場問題。他對於立場問題無話可說,“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你認為澳葡時期的殖民統治比現在還民主?荒謬!”
市政事務決策權在特區政府
張榮順指出,葡萄牙人在中葡就澳門問題談判期間提出市政自治制度,是仿照英國人在香港搞還政於民,意圖以市政自治架空特區的高度自治,架空特區政府。澳門基本法有關澳門可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規定便是在這個背景下制定。
張榮順指出,特區市政事務屬特區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決策權在特區政府,市政機構不能成為二級地方政府機構。在成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前改組成的特區臨時市政機構也是由特首授權開展工作,向特首負責,特區籌備委員會明定2個臨時市政機構存續時間不超過 2001年 12月31日。
張榮順指出,澳門基本法沒強制規定設立市政機構,若兼顧附件一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選委會成員包括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尤其考慮到澳門社會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形成應設立市政機構的共識,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至今仍抱持適時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