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官員在立法會行政法務範疇施政辯論會議上表示,電子政務除了技術及提供服務外,亦需要法律配套。
優化流程發展電子政務
議員陳虹表示,政府發展的電子政務,主要停留查詢及預約服務,與民間期望有差距。被問政府未來推動電子政務有何新想法。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按照“2015-2019年電子政務整體規劃”,在跨部門流程方面,首階段去年及今年已完成共45項跨部門服務流程的優化,讓申請人透過網上及手機查詢申請進度,明年計劃再選取10項與經濟民生相關的跨部門程序進行優化。
另外,部門電子化方面,自去年起至今,共推出了約38項全程電子化及40項部分電子化服務,明年擬再增加至少15項公共服務全程電子化,如公證、商業登記及民事登記等方面。
至於電子支付方面,自助服務機已增加電子繳費功能,亦會建設電子支付平台,讓居民可通過銀行支付工具繳納罰款、體育設施租金、牌照費用及大專院校學費等。
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表示,政府在推行電子政務的發展過程中,除了技術和服務外,也發現現行法律,尤其是行政程序法典中,個人在網絡行為的有效性,以及個人行為的文件效力等,也需要法律配套;配合未來智慧型城市的發展,在數據互換上也需要法律配套。
當局將於短期內展開政府內部諮詢,讓政府部門更清晰面對的法律問題,期望完善相關內容,以便明年提出法案。
修改行政條件制度聽意見
議員柳智毅關注如何建立高效公職隊伍,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陳海帆表示,修改行政條件制度並欲扼殺任何文創空間,只是簡化行政程序,將之前的申請改為通知,優化營商環境。政府會聆聽文化界的意見,但強調發牌制度以公共安全為第一。
陳海帆稱,在發布予公眾諮詢行政條件制度前,已成立跨部門小組,由法務局協調,經過公職局、民署、旅遊局、文化局、衛生局、體育局、經濟局、博監局、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工務局和環保局代表充分討論,陳海帆稱,立法統籌已有機制,當法律修訂涉及很多跨部門時,法務局均會擔任協調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