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業發牌快將改善 將設恆常審批委員會

【本報訊】多位議員批評飲食業發牌制度,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表示,飲食業一站式發牌檢查委員會,將改為恆常審批委員會。

研設恆常審批委員會

立法會昨日繼續辯論明年度行政法務領域施政方針。議員施家倫認為,現時一站式發牌最大問題是不能消除教條主義。教條主義是拖慢行政效率的罪魁禍首。出現教條主義皆因官員擔心若發生問題要承擔問題,他敦促政府解決這問題。議員陳澤武認為政府應開放思維,研究由單一部門發出飲食牌照。遊戲機中心只容許設置技術類機種也令人難理解,因遊戲機必定帶有幸運成分。

陳海帆表示,相關的法例已頒布很久,需檢討優化,她透露,正修訂的酒店業發牌制度,當中構思按照餐廳的地點界定發牌部門,若餐廳設於旅遊設施內,由旅遊局發牌,在旅遊設施以外則由民署發牌。

陳海帆表示,飲食業一站式發牌現有的檢查委員會,將改為恆常審批委員會,由專屬人員專責驗收工作,並通過授權方式,讓人員有批出意見和簽發文件,減少內部文件傳遞時間。亦會通過修改行政法規優化臨時牌照的發放,申請人可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監督工程,按獲批圖則完成施工,便具條件獲發臨時牌照。陳海帆表示,發出臨時牌照,目的是希望在確保場所經營不對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或環境等造成影響下,適當放寬令申請人盡快營業。

另外,2016年民署共發出 147個飲食飲料場所牌照,發牌時間平均 46個工作天,最短需時33個工作天,最長需時 77個工作天。

希望明年有突破

民政總署管委會副主席李偉農在立法會上指出,飲食業發牌問題癥結是經營者何時取得經營權和是否具備條件提前取得經營權,希望明年有突破方案。他強調,經營者在被賦予權利時應承擔應有義務,不能在降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公共衛生下發放牌照,民署在具備條件時會公布方案。李偉農又表示,民署負責的飲食牌照主要是如冰室、雲吞麵鋪等,但有些 1萬平方呎、設有貴賓室的飲食場所也向民署申請,說明優化飲食業牌照發牌制度後信賴民署的表現。

另外,法務局長劉德學表示,修改行政條件制度目的是優化程序和提升行政效率,法案包括設立一站式服務制度,並可全程電子化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