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強調,行政長官在“天鴿”風災期間已盡了最大努力協調,做了很多指揮工作。國家減災委專家組絕對認同本澳保安範疇提出的短中期防災計劃,包括設立民防及應急協調局及避難中心選址等。
黃少澤昨日列席立法會作新一年度施政報告回應議員問題時表示,行政長官在“天鴿”懸掛 8號風球後,至凌晨 2時一直駐守氹仔民防中心指揮,救災期間一日開 4次會,不斷協調統籌 5司部門,從未停頓,行政長官已儘了最大努力。他指出,行政長官沒處理沒指揮是錯誤的說法,只因行政長官低調,沒公佈,他曾陪同行政長官 5次到現場視察。
黃少澤指出,形式上雖沒啟動緊急事故應變委員會,但參與人員的層級高於委員會。他稱,行政長官沒授權他說出這番說話,但他認為有必要澄清。
保安範疇擬增設民防應急協調局,引起多名議員質疑,擔憂與精兵簡政背道而馳。黃少澤表示,設立民防局是保安範疇檢討“天鴿”風災後的結果,是國家減災委的建議,亦是行政長官的決定。他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2006年擔任浙江省委書記時曾作出應對颱風指示:“不怕十防九空,不怕勞民傷財,不怕興師動眾,只怕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及傷害”。全國各省市多年來都是按此理念推動民防工作。
黃少澤還稱,不論政府和市民都缺乏防颱風意識。現在民防中心是當懸掛8號風球時才啟動,雖然統籌指揮27個部門和機構,但多數是保安部隊人員,此乃因為歷史原因,以致民防架構鬆散、各自為政。民間流傳一個說法,8號風球就是飲茶、食飯、打麻雀的日子,有些人甚至駕車出去遊車河。
至於民防局能否指揮其他部門?黃少澤表示,局級單位在行政部門中是最高級的部門,警察總局只是廳級部門,有法律就可統籌,“有權力就指揮得”。未來民防局有四大職能,包括應對自然災害事故、人潮管制、反恐防恐及應對公共衛生事件等。
黃少澤稱,局級是政府恆常工作的最高級部門,民防及應急協調權若在警察總局,只有廳級部門的權力,民防工作包括人群控制,去年民防行動中心便因為人群控制啟動 11次。
黃少澤還稱,“天鴿”風災對澳門造成嚴重的破壞和衝擊,儘管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界全力應對,但應對危機和災害,在制度和運作方面確實不足。
他稱,檢討和改革民防制度和架構,是政府災後檢討和完善本澳重大災害應對機制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本澳社會急需面對和妥善解決的公共安全問題,需要政府、社會和居民共同參與,從風災中汲取經驗教訓,調整民防制度和設立民防制度的目的,調整當中要素組合,充分發揮民防架構成員間、政府和社會間的合力,有效治理災害,切實防災減災、保家護民。
保安當局在自行檢討和聽取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和批評後,現已就完善民防制度、整頓民防架構及理順行動機制等方面,擬定了短、中、長期工作計劃,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和軟硬件配套,強化民防架構應對災害的能力。
黃少澤表示,有關本澳設立避難中心,警察總局已透過行政長官協調與社工局作出溝通,避難中心的選址方案已完成,目前正等待完善。至於民間協調,未來會由社工局轉移至民防應急協調局負責。防災、減災、以及應急救災等統籌工作,均全部統一由民防應急協調局處理。民防局職能包括防災、減災、應急及災後統籌等“一條龍”服務。
議員陳立反映“天鴿”風災期間,西灣大橋下層車道水浸及封閉,澳氹兩地交通完全中斷,影響民生。他建議購買10輛裝甲運兵車,以便在惡劣天氣下,運輸人員及物資。黃少澤稱,保安司已購置4輛裝甲車,但“揸出來,會驚嚇人”,故未曾駕出。他指當時是“天鴿”陣風風力達200多公里,“橋都有可能吹陷”,故封橋,非擔憂車輛被吹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