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謝慶茜調升文化局長點讚辯誣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前日傍晚發出新聞稿,公佈文化局領導層變動,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向行政長官建議,委任現任旅遊局副局長謝慶茜出任文化局長一職。新聞稿指出,就廉政公署公佈的《關於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的調查報告》,時任文化局領導層成員的吳衛鳴、梁曉鳴及陳炳輝,因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五年間違反有關開考及中央招聘的法律規定,繞過上級機關的審批和監管,以取得勞務的方式長期大量聘用工作人員,今年初被提起紀律程序。相關程序得出結果,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相關條文的規定,對三人科處分別為期六十日、四十五日及十日的停職處分。文化局局長梁曉鳴及副局長陳炳輝向上級提出終止定期委任的請求,已獲上級接納並即時生效。社會文化司司長重申,公共部門聘請人員必須恪守合法性、公正及良好行政管理的原則,並期望領導層的變動,能重振文化局的聲譽,為該局的管理帶來一番新景象。

該項文化局人事異動消息公佈後,不少人贊好。這是因為,正如社會文化司司長所期盼的那樣,希望文化局領導層的變動,能夠重振文化局的聲譽,為該局的管理帶來一番新景象。而實際上,謝慶茜從一九九二年以「澳門大學首屆畢業生」的名義進入旅遊局任職至今,歷任市場處長、旅遊推廣廳長、傳播及對外關係廳長,二零一三年升任副局長,並長期擔任大賽車委員會委員、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一直發揮得很好,尤其是落實貫徹中央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任務的過程中,與文綺華局長等局內同事一道,準確領悟「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內涵,結合「世界文化遺產」和「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配合增加彩元素的要求,在旅遊政務領域內,進行多項改革,取得可喜的成績。相信她在到任文化局長後,能夠繼承「溫和式改革」的精神,革故鼎新,撥亂反正,將文化局的各項工作引領到正常軌道上來。在維護好「澳門歷史城區」,爭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認可的同時,進一步做好各項文化工作,尤其是繼續「擦亮」幾個馳名中外的文化「品牌」,包括澳門國際音樂節、澳門藝術節、前身為澳門拉丁城區幻彩大巡遊的澳門國際幻彩大巡遊,和澳門光影節等,並以她長期在旅遊局工作的實戰經驗,在文化領域配合好格蘭披治大賽車、國際煙花節、春節花車大巡遊等活動。既搞「陽春白雪」,也搞「下里巴人」,高精尖與通俗平民化並行不悖,在文化領域凸顯澳門回歸,實施一國兩制」的好處和優越性。

但也有某些人以其一貫的「凡政府必反」的齷齪態度,攻擊這是「外行人管內行人」,質問謝慶茜「有何學歷、專業背景可以勝任文化局最高領導一職?」也有人以其政治反對派的思維定勢,聲稱在內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是屬於意識形態宣傳政策範圍,「通俗一點是洗腦」,其部門一把手「一定是忠心耿耿緊隨黨領導的份子,至於是否懂得文化不是重點」,來影射攻擊謝慶茜,以至是攻訐澳門文化局的高層換人,「反映澳門的用人政策,行的是大陸的一套」。甚至還有人從謝慶茜的家庭入手,以她是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的妻子,及她「與崔世安一家關係密切」,來攻訐夫妻二人都屬「崔家的人」。

這又是一個「雙重標準」的記錄。實際上,反對派的「雙重記錄」實在是太多了。就以剛發生的對蘇嘉豪被立法會決議中止議員職務的反應為例,他們每年都向聯合國人權機構和美國公權力機關誣告澳門的「人權劣況」,卻又不顧「五一五案」另一名被告鄭明軒被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的「受審時間不被無故拖延」,及基本法所規定的「澳門居民在被指控犯罪時,享有儘早接受法院審判的權利」基本人權;他們一方面在「反離補」中反對行政長官在其任期內可以享受「司法豁免權」,另一方面卻又要保護蘇嘉豪因出任立法會議員而擁有的「司法豁免權」;他們在特區政府宣佈委任譚偉文兼任氣象局長時,說三道四,卻渾然「忘記」自己曾經對原正副局長的批評,及對特區政府高中級公務員十幾年沒有進行「執位」的異議。

謝慶茜調升文化局長,盡管與上述情況不能與譚偉文任職的情況完全類比,但也有著某些相似之處。都是在原任主官犯了行政錯誤後,必須對該單位進行整頓,而又不可能從該單位內部晉升,以避免「利益衝突」,必須實行「迴避,而從外單位「空降」。而在社會文化政務範疇中,旅遊局與文化局是「姐妹機構」,業務有點類通,因而由旅遊局副局長調升「空降」文化局長,就是很自然的事,而且也只有這個安排是最佳方案。

實際上,謝慶茜與譚偉文一樣,其新職都有著王岐山當年「救火隊長」的影子,都是政治決定,臨危授命;並在撥亂反正中顯出政治擔當,以淬煉才幹。將氣象局、文化局整頓好,這已超越技術專業範疇。當然,專業工作仍然要做,這可由局內的專業人士,執行日常業務。在「大權」獨攬的同時,實行「小權」分散。何況,旅遊與文化同是在社會文化政務範疇內,經常有機會交流,也耳聞目睹,尤其是「澳門歷史城區」等幾個品牌,與旅遊也有密切關係,較為容易上手。只要能拿出勇氣和毅力,準確領悟習近平主席「面對問題和挑戰時,要勇於擔當,敢於碰硬,既要善於早作謀劃,提前化解風險,又要持之以恆、久久為功」的指示,並密切結合文化局的實際情況,就一定能夠戰勝困難,順利完成「救火」任務。

謝慶茜一九八九年獲政府全額獎學金,修讀東亞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最後一屆三年制的市場推廣課程時,就一直是高材生,在參加當年澳門大學第一屆辯論隊時,擊敗香港浸會書院和香港中文大學贏得辯論盃賽。一九九二年畢業時,正值東亞大學過渡到澳門大學,校方讓學生選擇以東亞還是澳大名義畢業,謝慶茜毫不猶豫地選擇澳大,因而她順理成章成為澳大首屆畢業生。當年工商管理在市場上還未普及,謝慶茜選讀這門冷門科目曾遭家人反對,最後還是堅時自己的興趣,她的理據是「每門學科都有它的長處,隨著社會進步,必有用武之地。」結果證明她的選擇是正確的,正是該項專業知識,讓她在肩負起澳門特區的旅遊推廣重任時,如魚得水,駕輕就熟。

謝慶茜在旅遊局的工作,勤勤懇懇,逐級而上,積累了豐富的公共行政和旅遊專業經驗。而且更重要的是,旅遊局是特區政府各局級部門中,鮮有違紀醜聞傳出的機構之一。而文化局原領導層的錯誤,主要是沒有嚴格執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相關條文的規定,雖然不存在貪腐,但也已是違規。因而必須撥亂反正,恪守合法性、公正及良好行政管理的原則,重振文化局的聲譽,為該局的管理帶來一番新景象。另一方面,也可推動澳門公務員隊伍改變「無驚無險,又到六點」,「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而且論資排輩,各個公務機關的據位人十幾年不變的陋習,為進行變革、調整積累經驗。因此,值得為這個人事決定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