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31省區市監察委班子全部產生

【中新社北京2月11日電】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11日發佈消息,截至11日上午,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監察委員會領導班子全部按照法定程序產生。

當天上午,在青海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上,根據省監察委員會主任滕佳材的提名,表決任命燕海茂、葛文平、田奎為青海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汪琦、馬鴻思、衛強、王宏為青海省監察委員會委員。隨後,新任命的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向憲法宣誓。至此,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監察委員會領導班子全部按照法定程序產生。

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刊文稱,省級監委領導班子全部產生,意味著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完成組建,標誌著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過一個重要時間節點,開啟了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的新篇章。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根據這一決定,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隨著2018年各省區市「兩會」陸續閉幕,省級監委主任已由各省區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隨後,省級監委副主任、委員也相繼在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上獲得任命。

中央紀委研究室有關人士表示,在地方換屆時一並完成監察委員會組建工作,有利於使監察體制改革與地方人大換屆緊密銜接、統籌安排。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的領導班子名單顯示,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其中,省級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各省(區、市)紀委書記兼任,副主任由省(區、市)紀委副書記兼任,委員主要由紀委常委兼任,同時也包括來自檢察院的轉隸幹部。

新成立的各地監委和紀委合署辦公,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根據相關工作程序規定,監察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可以委託副主任召集並主持。會議議題由主任或受委託主持會議的副主任綜合考慮後確定。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組成人員到會方能召開。案件審理、研究決定重大問題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組成人員到會。

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文章透露,目前,各省區市紀委監委正通過集中培訓、交流學習等方式加快人員融合、工作融合,同時,全面試用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賦予監委的12項調查措施,加強監察機關與執法司法機關的統籌協作,盡早實現監委高效運轉。各省區市在推開改革試點的實踐中,進一步積累和總結經驗、深化認識,這將為出台國家監察法、產生國家監察委員會及其領導人員,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