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禁酒這五年

晚上十點半,毫無徵兆的情況下,貴州省從江縣公安機關全體在崗民警收到緊急集合通知,他們很快趕到單位,在機關大樓前列隊等待。

彼時貴州初秋,暑熱消退,不少人已經穿上了淡藍色長袖制服等集合完畢,數位交警支隊的民警隨即拿出酒精測試儀。現場人員依次上前,含住儀器,吸氣吐氣。這天是2017年10月10日,距貴州省正式實施「禁酒令」已有30天。三天前,從江隸屬的黔東南州的公安局,也進行了類似’的突擊督察。

據當地官方發佈的消息,這次突擊督查,就是為了落實禁酒令的要求,尤其是在「十九大」期間,更要嚴格要求。督察的結果,全局無一人飲酒,但是有35+未按規定著深色襪子,這些人受到了相關計分處理。

根據此前貴州發佈的《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公務活動一律禁酒,工作日期間和午間休息時,一律不得飲酒。有媒體稱之為「最嚴禁酒令」。

針對公職人員禁酒,貴州並非孤例。最高檢、保監會等部門均已發佈各自的禁酒規定。全國範圍內,除了貴州,黑龍江、新疆、浙江、湖南、江蘇等半數省份也已出臺「禁酒令」。十八大之後,針對公職人員的禁酒行動陸續推行。

層層加碼「禁酒令」

貴州素以茅臺聞名,白酒行業發達,飲酒風氣濃厚。「過去,為了推動酒類發展,市場份額促進增長,想禁酒不太可能。」一位在貴州擔任公職的人士說,在他印象中,該省過去禁酒主要涉及酒駕醉駕情況,此次專門針對公職人員的禁酒,其程度之嚴、範圍之廣,前所未有。而且禁令一來,貴州多地政府機構相繼行動,督察執行情況。

其實,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曾率先出臺禁酒規定,嚴禁公安人員在工作時間飲酒。之後,不少地區和部門都曾頒佈禁酒政策。由於政策落實、監管問責力度不足等問題,禁酒令在有些地方成了「一紙空文」。

「十八大」後,中央推出「八項規定」,開始狠抓「四風」,嚴查公款接待、大吃大喝,上述狀況才全面收緊。2013年1月9日,海南出臺規定,明確「今後省內公務接待要按標準定點接待,不喝酒」。這是十八大後首個地方版的「禁酒令」。2013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其中要求工作餐應當共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

據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瞭解,目前很多地方上的禁酒令政策,其實都是對中央政策的細化。「首先是根據中央的『八項規定』,地方上找出一些重要問題,尤其是公款消費裏面的問題,比如酒的濫喝狂喝問題,再交給紀委政策研究室或者省委省政府研究室,他們去研究,拿出一個東西來,然後再上會討論,就過了。」

「各省有不同的情況,對於禁酒令領導的決心也有不同」,李永忠說,中央只是指引了大方向,但各地方在推行上,「地區有差異、熱情有差異、決心有差異,因此就形成了各省不同版本的禁酒令」。

雖然各地版本不同,但有一個規律是,後發的通常比此前的更嚴格。浙江一位基層公務員接受本刊採訪時說,2013年前後,是其所在單位禁酒的轉捩點。起初,只是規定工作日午間不能飲酒,晚餐沒有明確規定;接著,是工作時間一律禁止喝酒;到如今,單位要求公務接待費用的報銷憑證裏,必須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接待清單。2014年開始,酒類發票便不予以報銷,「有種層層加碼的趨勢」。

這種趨勢,在最高檢2017年12月29日出臺的禁酒新規中也有體現。新規直接將「接待活動中不文明飲酒」、「不能酗酒」等模糊表述刪除,取而代之的,是對公務活動進行明確定義,如各類會議、考察調研、學習培訓等。禁止飲酒的場合,也由此前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各種場合」,擴大為「可能影響公正辦案和檢察機關形象的場合」。

「特事特辦」

江蘇的禁酒令,出臺的要更早一些。2016年7月底,江蘇省委要求「省內公務接待一律不喝酒」,此時距離時任江蘇省委書記李強上任還不到一個月時間。隨即,江蘇省內各機關網鈷紛紛刊文,「嚴格遵守省委、省政府公務接待有關規定,省內公務接待一律不喝酒」。

「十八大後,中央想把嚴重的腐敗態勢遏制住,想把世風給刹住,禁酒就成為標誌性的一張牌。」李永忠說,儘管八項規定沒有要求禁酒,但是禁酒能夠遏制過分猖獗的公務宴請,所以有些省份就開始帶頭出臺相關政策。

但公務飲酒的場景非常複雜,很難做到一刀切。貴州的禁酒令中也明確規定,遇到重大外事活動和招商引資活動,確實需要酒類,也要一事一購買、一事一審批,由分管該單位或該項工作的負責人審批,同時報同級紀委備案。

招商,是很多地方「禁酒令」網開一面的特例。王立祥是江蘇某市開發區從事招商的工作人員,他們部門就是特許可以公務飲酒的。據他介紹,這個開發區設有專門辦公室,負責公務接待用酒的採購、管理。每當有接待任務,需要用酒時,他都得填報用酒申請表,寫明接待事由,申請酒類的品種、數量等,之後找直屬領導簽字,再交由這個辦公室的負責人審批。庫存裏本地酒居多,他一般根據客商的喜好挑選酒品。

「有些特事特辦,大專案領導會重視」,酒也可以選更好的。王立祥接受本刊採訪時說,審批制度雖然嚴格,但也有靈活性,遇上突發接待任務,或是審批領導不在時,他也可以先用酒,事後必須補齊手續。

即便有特殊政策,跟之前相比,也嚴格了很多。根據要求,王立祥他們用酒價格不得超過500元。「我聽我同事說,十八大前,一桌飯可能真的是五六萬的水準王立祥說,「現在改善了好多」。

另有一些職能部門,因其工作的重要性,在禁酒方面則有更加嚴格的管理。諸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必須快速應急回應。

一位經常與公職人員接觸的人士告訴本刊,他曾與一位安監局長出席同一個宴會。席上有重要接待物件,局長不得不喝酒,就此事特別向該市市長報備。「這個是安監局的局長親口跟我說的’該人士向本刊透露,「比如你今晚要招待貴賓,可能要喝酒,就直接和市長說,即使今天晚上有什麼情況,市長心裏也有個準備,如果打你電話找不到人,就找其他人。」

「官大一級多喝三杯」

到現在,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都還記得《人民文學》九十年代初刊登的一部作品,《沂蒙九章》。

「《人民文學》創刊以來,前所未有的,整個一期只刊一部作品」,李永忠回憶道,這部作品,把當時官場上彌漫酒桌文化刻畫得淋漓盡致。他還記得其中的一首打油詩,口就念了出:「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壞了黨風喝壞了胃,喝夫妻關係大倒退,最後跑去找紀委,紀委的領導說,不喝不對。」

「我有一部作品,就是專門寫官場酒文化的書。《中國酒局》。」作家許開禎說,他曾在政府部門任職,後辭職寫場小說,在他看來,之前的官場上,酒局既是加強官員之聯繫,聯絡感情的主要方式,也是官場辦事的最主要陣封酒局不止涉及到公務消費,還縱容和滋生了各種地下交易。「你要辦某件事,有可能在辦公室談不成,但在酒桌上,只領導喝高興了,事情很可能就當場成了。所以在過去,官.最怕的是酒,因為天天喝,喝不下去了,但又一天也離不酒,因為一旦沒了酒,官員的存在感就沒了。」

讓李永忠印象深刻的一個案例是,有位省級千部接待隊領導。在此之前,他已經接待過一批官員,喝了不少酒。餐桌上,面對部隊領導勸酒,省長面露難色。「省領導這邊人就解釋,剛陪了兄弟省的官員,所以現在就不能喝了。」永忠回憶道,「這個軍隊的領導就說,XX省的人不歡迎我我們還是走吧。省長一聽招架不住,他就一個人,對方八個人,一杯杯喝,一杯有二三兩呢。結果這位省領導回去時候,只知道儍笑了,他愛人急得夠嗆。」

官場上的酒文化,一定程度上也是權力文化。「很多地方,是官大一級多喝三杯,是個通行的規矩。官大一級壓死人,體現在酒桌上就是這樣。這可能助長了人們對權力的崇拜。」李永忠說,因為工作關係,他經常到基層去調研,他和遇到的一些市縣領導幹部交流時,提到禁酒令,「(他們說)『八項規定』不出來,禁酒的規定不出來,還真不知道;喝死多少幹部」。

2016年,《法制晚報》曾做過一項統計發現,在此前三年裏,官員非正常死亡的原因中,喝酒致死位列第二,其中包括接待上級領導「痛飲」致死、單位交流喝酒致死、公款吃喝接風洗塵致死、私人宴請致死等。

中央紀委宣傳部與央視聯合制作的專題片《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就曾詳細披露了黑龍江省副省級幹部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大量喝酒致陪酒人員死亡的案件細節。當時付曉光帶著親屬等六名陪同人員,到一處景區旅遊,林業局黨委書記出面陪同。這位書記當時患有心臟病,剛從北京治病回來。吃飯期間喝酒,一位當地工作人員想替書記喝,但被付曉光阻止。這名林業局的黨委書記只好端起酒杯,喝下不少。第二天早晨,他被發現在賓館房間內去世,經法醫鑒定為酒後心臟病發作死亡。

公職人員因酒誤事的現象同樣層出不窮。據《瀟湘晨報》報導,去年11月,湖南永州一位主審法官因醉酒導金休庭。據在場的一位老村長介紹,下午三點案件開庭,主審法官醉酒開庭,路都走不穩,是由原告方的兒子攙扶著落座的。在庭上,這位法官酒氣很重,說胡話,整個人東倒西歪的。開庭半小時左右,便倒在桌上不省人事。現場書記員電話向上級請示後,宣佈休庭。

「寧可趨嚴,也不敢放鬆」

「八項規定出來之前,還有機構囤了一批酒。」江蘇檢察系統一位元工作人員接受本刊採訪時說,當時雖然規定很嚴厲,但大家也不知道是真是假,都是邊走邊看。有人覺得,萬一有什麼事情,採購不方便,就事先採購了一批酒。

政策執行過程中,也確實遇到了不少問題。儘管多地均已出臺「最嚴禁酒令」,有些公職人員卻仍舊積習不改,頂風飲酒過嘴癮。常見的作法是鑽政策的漏洞,採取「中午沒法喝,晚餐夜宵放開喝」的方式。一些酒興難除的地區,不少官員更是通過種種方法遮掩,繼續違規喝酒。比如名酒倒進礦泉水瓶裏,開車躲到鄉村的農家樂。為滿足官員宴請賓客的需求,有些機關的食堂經過改造,設置了單獨的包間,與員工正常就餐的地方隔離,私密性好。

這也突顯了官場禁酒之難。對「禁酒令」暗中有些怨言的公職人員,李永忠將其分為三類:酒癮嚴重的「酒棍」、「酒徒」,無酒不歡者;習慣「酒桌辦公」者,將喝酒當作媒介,打開話匣子;以及從酒品買賣中的謀利者。

但最終,禁酒令沒有像一些官員設想的,刮一陣風就過去,反而越來越嚴。-

貴州省紀檢監察機關曾協調省稅務部門,調取了2017年1月至7月三萬多條發票資訊,從中篩選出93條問題線索,涉及50家單位。經過核查,查實問題線索9條,涉及金額57.9萬元,並對違規購買、飲用高擋酒,且有弄虛作假、轉嫁費用等情節的涉事人進行了處分。下屬各縣,力度也絲毫不弱,鎮遠縣在禁令推出十天內,清理了86個單位的公務接待用酒庫存。雷山縣則連發了三份通知,強調各級部門立即落實省委的禁酒規定,還曾於11月13日突擊暗訪了15個單位、12家白酒經銷商店。

針對違反「禁酒令」的問責措施也在層層加碼。過去違規以警戒處理為主,一年累計三次才會上升到通報批評、影響該年評選先進等,因飲酒造成嚴重後果時,才可能面臨黨紀、政紀處分。「過去,領導考慮到績效考核、政績等原因,也會包容下屬的一些問題,發現公務喝酒,也不一定處理,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江蘇檢察系統一位工作人員解釋,現在情況不同了,這個事情不再與考核掛鈎,處理問題領導也不再有顧慮。

如今,很多地方一旦發現違規飲酒行為,即要嚴肅查處並及時報告,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黨紀檢紀處分。上述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現在遇到違反禁令的情況,經常會在全省或者本級系統通報。

吉林長春市一位鄉鎮黨委書記也坦言,以前上級部門檢查指導,中午、晚上都得喝酒接待,有時甚至要同時接待好幾桌,身體吃不消了也得硬著頭皮喝。「如今有了嚴格的公務禁酒政策,接待負擔輕了許多。」

「現在,對喝酒吃飯這些事情,領導幹部都會很敏感」,廣州一位常與公職人員接觸的人士告訴本刊,宴請籌備變得簡單,低調了。浙江一位基層公務員也說,「無論接待還是被接待方,現在能避免接待的都不會接待。現在是寧可趨嚴,也不敢放鬆。」

「經過執行八項規定與反『四風』,大吃大喝等現象明顯好轉。」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然而「酒桌上好辦事」「無酒不成席」等長期形成的積弊具有一定慣性,若不持續監督,公款吃喝極易「死灰復燃」,影響黨政機關正常工作效率,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從一開始,中央就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2013年9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參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就提醒各級幹部,一定要認清「四風」的嚴重性、危害性和頑固性、反復性,鍥而不捨、馳而不息地抓下去。(文中王立祥為化名)

(萬鳴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