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反腐,不再擔心「逮鼠碎瓶」?

阮富仲的「逮鼠碎瓶論」

三年多前的2014年10月,越共中央總書記阮富仲在與河內市選民代表見面時談到反腐問題,代表們對中國進行的「蒼蠅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力度和效果非常讚賞,表示相比之下越南則見不到什麼動靜。阮富仲回答問題時提出了他著名的「逮鼠碎瓶論」。他說:「反腐工作必須要保持清醒的頭腦,非常巧妙,要有戰略眼光。胡主席和我們的前輩曾教導我們:逮住老鼠不能連花瓶都打碎了,要想辦法既要逮住老鼠又能把花瓶保住。也就是說,要維護好穩定,而不能一下子把所有事情都攪亂,那樣就會引起混亂,很危險。必須要維護穩定的局面,保持國家的發展。」針對這一說法,越南社交媒體炸開了鍋,普遍認為這只不過是中央反腐無力的一個托詞。然而,三年過去了,在2017年10月越南成功舉辦第25屆亞太經合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晤後,越南反腐發力,短時間內對多個懸而未決的案件當事人進行抓捕並進入審判程式。尤其是2017年12月7日國會宣佈免掉5月已被降職為越共中央委員、中央經濟部副部長的原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志明市委書記丁羅升的國會代表資格後,12月8日便立即對其進行抓捕,之後不到一個月就開庭對其及其他21名同案犯進行公開審理,審理時間長達兩周。如此高級別的官員被抓捕並被公開審判,這是越南歷史上的首次。國內外媒體被允許參加報導,同時有數十名律師出庭為案犯辯護。此次越南反腐動作之大前所未有,被一些媒體稱為「世紀大審判」,引起國際輿論高度關注。

那麼,阮富仲為何此時採取這麼激烈的行動,難道他不再擔心「逮鼠碎瓶」了嗎?它將會對今後越南政局產生什麼影響?這些一時成為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

從反腐新特點觀察其發展趨勢

越南腐敗問題嚴重,但處理不力,這是此前人們的基本印象。但越南本輪反腐的確與以往不同,出現了很多新的特徵。

一是執行力度大、打擊範圍廣、涉案人員級別高。

據阮富仲2017年在越南公安系統年終總結大會的講話,2017年越南完成了205起貪污腐敗案的初審,涉案人員達433名,其中有些屬於案情特別複雜的特別嚴重案件,涉及在職和退休的高級幹部。其中級別最高的官員就是丁羅升,他因在擔任越南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集團(VPN,簡稱油氣集團)黨委書記期間「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損失」而被起訴,同案被起訴的還有原越南後江省委副書記、原國家油氣集團總公司下屬子公司總裁鄭春青。而此前,越南第三大城市峴港市委書記阮春英則因違反幹部紀律、違反黨員禁令而被革職,並被撤銷中央委員資格。很多中央委員由於嚴重違反紀律,不再能「安全著陸」,分別受到不同程度的紀律處分。

2018年1月8日〜21日,河內法院公開審理丁羅升一案,同庭審理的還包括越南國家油氣集團總公司下屬公司原高管鄭春青等共22名被告。與此同時,胡志明市法院也在審理與此案相關聯的大洋銀行(Oceanbank)金融腐敗案。

根據越南1999年版的刑法,丁羅升因對其掌管的越南油氣集團總公司違規操作、侵吞公款並造成國家財產損失等現象負有責任,被以「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理由起訴。鄭春青受到「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損失」和「侵吞財產」兩項罪名指控。如罪名成立,鄭春青可獲死刑,丁羅升則面臨最高20年監禁。在判決過程中,鄭春青主動退回部分贓款,預計獲得減刑,而丁羅升則可能被判以14〜15年監禁。而大洋銀行主要案犯分別被判以無期徒刑、從30年到三年的不同程度的監禁,並被勒令退回贓款。

二是涉案金額大,主要集中在銀行和石油系統,形成龐大的利益鏈條。

本次反腐物件的關鍵人物是丁羅升和鄭春青。丁羅升現年57歲,2006〜2011年擔任越南油氣集團董事長,隨後升任交通部長和越共中央委員,2016年越共十二大上當選中央政治局委員,同年2月被任命為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鄭春青現年51歲,2007〜2016年間歷任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長以及後江省委副書記、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等職。在執掌國家油氣集團期間,丁羅升一手提拔鄭春青。2008年越南發生金融動盪,越南各銀行為了吸引存款提高利率,很多高達20%左右。擔任國家油氣集團總裁的丁羅升,三次違規斥資8000億越南盾(約合2.3億元人民幣)購入20%的大洋銀行股份。2015年,大洋銀行因債務纏身而被越南國家銀行接管,VPN投資全部虧損。但大洋銀行通過違規操作支付給相關個人帳戶的利息,總額達到1.6萬億越南盾(約合4.7億元人民幣),而時任國家油氣集團副總裁的阮春山一人就分得了相當於7280萬元人民幣。此外,被丁羅升提拔為VPN子公司董事長的鄭春青,在一個火電廠專案中違規操作,造成國有資產損失550萬美元。因此,越南國家油氣集團和金融腐敗兩起案件相互糾結,涉及多家國有企業高管,形成了複雜的利益鏈條關係。 

三是按照新的法律程式進行抓捕和審理,但抓捕時間暗藏玄機。

本次重大案件的執行按照合法和透明程式進行。丁羅升被抓捕前,已先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免掉中央政治局委員和胡志明市市委書記職務,並被降級為中央經濟部副部長,然後再被停止黨內職務,最後由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決議取消他的國會代表資格,再提起訴訟、進行抓捕並公開審判,這一過程嚴格按照法律程式操作。而在法庭上也按照公開、公正、人道主義的原則進行審判,被告聘請律師團為其辯護,其中丁羅升聘請了13名律師,鄭春青聘請了五名律師,共由五名法官組成審判團對案件進行審理,充分體現了越南建設社會主義法權國家的成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越南2015年版刑法按規定從2018年1月1日開始生效,新的刑法廢除了1999年版刑法第165條第三款的罪名,即「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的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然而在本案中,丁羅升和鄭春青等12名被告依然以該項罪名被起訴。對此,司法機關的解釋是,對2018年1月1日以前已經進入司法程式的案件,將繼續按照1999年刑法執行。由此可見,越南對丁羅升的抓捕要趕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執行,否則難以將其定罪,這就是12月份突然發力對重要涉案人員進行抓捕的一個重要原因。

四是案情複雜,撲朔迷離。

由於丁羅升是上一屆越南總理阮晉勇一手提拔的官員,屬於與阮富仲「北方派系」對立的「南方派系」,因此丁羅升的被捕,被不少人解讀為阮富仲要將阮晉勇拔掉。而鄭春青是涉及丁羅升案情突破的一個關鍵人物,他在前兩年越南準備對其進行抓捕前突然失蹤,據報是逃往德國,而後卻在2017年7月突然出現在越南國內,越方稱其為投案自首,但德國媒體稱是被越方綁架回國。此外,2017年12月,越共中央還從新加坡抓回外逃的神秘人物潘文英武(外號鋁武),據傳此人為越南情報總局官員,掌握著鄭春青案的關鍵材料,而該人與原峴港市委書記阮春英以及現任越南高層領導交往甚密。因此,今後潘文英武的審判將可能又是一個新的案件的突破口。

「沒有人可以成為局外人」

至今為止,對丁羅升和鄭春青的審判還未進行最後判決,而其他相關案件也還在審理中,陸續還會出現一些新的情況,最終是否會像人們預計那樣揪出更大的「老虎」,目前還難以判斷。但從過去兩年形勢的發展過程來看,越共總書記阮富仲步步為營,先後通過思想和輿論造勢、加強黨內制度建設、政黨和反腐機制建設、法律建設等多種途徑,為開展全面反腐做了充分準備。儘管風險很高,但從目前看起來,阮富仲心裏比較有底,已經不再提「逮鼠碎瓶」,轉而信心滿滿地道出他新的反腐名言:「爐火一旦被燒旺,生柴也會燃起來」;「沒有人可以成為局外人,也不可能有人可以成為局外人。」越南過去一段時間派出不少代表團來中國取經學習反腐經驗,因此,如果越南反腐獲得成功,這將是跟在中國後面「摸著石頭過河」搞改革的新版本。

(潘金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