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檢察機關對孫政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香港中通社2月13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3日發佈消息指,第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新華社13日報道,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政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孫政才,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孫政才利用其擔任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重慶日報13日報道,該市市委常委會12日召開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對孫政才涉嫌犯罪提起公訴的通報精神。會議強調,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堅決維護以習近平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會議指出,孫政才政治野心和個人私慾極度膨脹,「十個必須」條條觸犯,「七個有之」樣樣皆佔,腐化墮落、觸犯法律,是黨的十八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嚴重突出、群衆反映強烈、佔據重要崗位的腐敗分子典型,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嚴重損害法律尊嚴,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新華網資料顯示,孫政才,男,漢族,1963年9月生,山東榮成人,研究生,農學博士,研究員。他曾任北京市農林科學院土肥所所長、黨支部書記、副院長、黨委副書記;北京市順義縣委副書記、縣長;北京市順義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秘書長兼市直機關工委書記;吉林省委書記;重慶市委書記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