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修訂與時俱進

日前,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作為國家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文化制度、社會制度和生態文明制度以及所有法律法規的總依據,充實憲法的重大制度規定,對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重大作用。

現行憲法頒佈以來,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進程中、在我們党治國理政實踐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堅持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有力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力推動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程,有力維護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

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也是一條基本規律,是我國憲法必須隨著党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任務,有必要對我國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高度重視憲法及其修改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歷史證明,法治國家必須建立並且健全憲法制度,使憲法成為人們自覺遵守的根本行為準則。

中國共產黨高度重視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把實施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為保證憲法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我們黨始終高度重視憲法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從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至今,我國憲法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

1982年憲法公佈施行後,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和發展,分別於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進行了4次修改。

作為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憲法修改是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黨中央決定用一次全會專門討論憲法修改問題,充分表明黨中央對這次憲法修改的高度重視。

憲法修改的總體要求和原則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認為,這次憲法修改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

全會在準確把握我國憲法發展的特點和規律的基礎上,明確提出這次憲法修改必須貫徹的「四個原則」,即堅持党的領導,嚴格依法按程式進行,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為這次憲法修改指明了正確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歷次憲法修改實踐深刻表明:嚴格依法按程式進行,才能保證憲法修改符合憲法精神、符合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貫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從政治上、大局上、戰略上分析問題,注重從憲法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內在要求上思考問題,才能確保憲法修改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

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則,對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實踐證明成熟、具有廣泛共識、需要在憲法上予以體現和規範、非改不可的,進行必要的、適當的修改;對不成熟、有爭議、有待進一步研究的,不作修改;對可改可不改、可以通過有關法律或憲法解釋予以明確的,原則上不改,才能保持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

從中央政治局決定啟動憲法修改工作,到召開會議聽取《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稿在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再到這次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都很好貫徹了這次憲法修改的總體要求和原則。

由憲法及時確認党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

實踐證明,我國憲法是同黨團結帶領人民進行的實踐探索緊密聯繫在一起的,隨著時代進步、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而不斷完善。由憲法及時確認党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以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是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

自2004年修改憲法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又有了許多重要發展變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推進党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重大戰略部署,確定了新的奮鬥目標。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21世紀馬克思主義,是黨和國家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

指導思想是憲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憲法的靈魂,決定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發展方向以及憲法實踐的類型,影響國家經濟發展、政治穩定與社會和諧,決定和影響其他法律內容,以及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的發展方向。

為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有必要在總體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只有依照法定程式對現行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補充,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才能更好地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使憲法成為反映新時代要求、與時俱進的憲法,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傳思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