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蔡英文「維持現狀」是玩假的

在民進黨十八屆一次「全代會」上,蔡英文再次拒絕黨代表依章提交的「維持現狀」提案。這顯示,她整日價高唱的「維持現狀」口號,是玩假的,即使是這個「維持現狀」的內涵,已經背離「九二共識」及其「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核心內涵。

領銜提交「維持現狀」提案的許瀚升,是在台中市選出的黨代表,再過半個月才滿三十五歲。他在《民主進步黨第十八屆票選全國黨員代表通訊錄》的「主要經歷」一欄中,是一片空白,與其他黨代表的同一欄往往填滿的情況相比,顯得「清白」,因而「維持現狀」提案的「幕後推手」吳子嘉等人選擇了他作領銜提案人,可能也是看中了這一點。而該提案的二十三名連署黨代表,也多是「名不經傳」,因而凸顯了該提案的「純潔性」。

該黨代表提案的案由是:敬請討論授權民進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根據蔡英文「總統」「維持現狀」論述,在今年二零一八年提出民進黨新黨綱,取代一九九一年黨綱第一條「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一九九九年《台灣前途決議文》、二零零七年《正常國家決議文》,以符合時代需求,凝聚台灣共識,強化民進黨維護台海和平之穩健形象。

許瀚升在該提案的「說明」中指出,二零一六年大選,蔡英文主席以百分之五十六高票當選「總統」,民進黨也首次贏得「立法院」多數席次,蔡主席廣獲國內外多數支持的「維持現狀」論述,顯然是民進黨得以雙重勝選的關鍵因素。為了呼應主流民意,持續鞏固勝果,民進黨實有必要與時俱進,超越不合時宜的黨綱和決議文,提出更符合各界期待的基本宗旨。

提案的「說明」指出,民進黨一九九一年通過黨綱第一條「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當時台灣尚未民主化,兩岸尚未正常交流,已經不符合台灣民主現狀和兩岸交流現狀。一九九九年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儘管首度提到「中華民國國號」,但有關台灣與「中華民國憲法」的關係仍待釐清。二零零七年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時值兩岸處於決裂邊緣,部分過於激進的主張,國際主流也難於認同。

「說明」指出,二零一六年蔡英文「總統」主張「維持現狀」,承諾將「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推動兩岸關係」,不但贏得多數台灣民眾認同,同時也贏得國際主流認同。作為穩定台灣多數的執政黨,民進黨應務實面對兩岸未來,持續鞏固國際主流支持,追求兩岸和平穩定發展,保障台灣「主權」現狀和最大利益。

提案表示,民進黨再次執政,不管是台灣民眾或國際社會,都抱持殷切期待。值此關鍵時刻,民進黨同志更應積極面向未來,超越既有三份黨綱和決議文,提出與時俱進的新黨綱,凸顯民進黨強化處理兩岸事務和國際事務的新時代使命。

蔡英文雖然有將此提案擺到「全代會」的議程上,但在進入到討論該案的議程時,蔡英文卻說,這個提案跟上次「全代會」交付研議案中的林維浩提案旨趣相近,去年提案已經通過中常會處理建議,建議今天的提案不再另行處理。因而是連過去類似提案裁示交由中執會處理的「程序」也「省掉」了,直接將之扔落「垃圾桶」。

而且,蔡英文連「以示平衡」的表面功夫也不做,卻裁示由李文正等十四名黨代表(包括中常委陳婷妃)提交的「反制中國壓迫航空公司更改台灣主權企圖併吞台灣」提案,則送交中執會研議。

對於由「英派」大頭目,中常委陳明文提交的刪除農田水利會長擔任全國黨代表大會成員規定的提案,則在蔡英文強力主導下,在無人反對中照案通過。

從蔡英文處理黨代表「維持現狀」提案的輕佻態度看,她早時所提的「維持現狀」口號,是玩假的。因為只要作為執政黨的黨綱沒有明確地以文字方式將「維持現狀」寫進去,就等於「維持現狀」只是一句沒有「國法黨章」保障的一句口號而已,流於「人治」狀態。

據說,在「全代會」召開前的中常會上,蔡英文就已經確定了處理許瀚升這個提案的方式。蔡英文在中常會處理去年黨代表提案時,對二零一七年黨代表林維浩提出的「維持現狀」論述納入黨綱的提案,提出為確保「中華民國」的民主體制和主權獨立現狀,二零一四年一月《對中政策檢討紀要》已再次確認,民進黨依循《台灣前途決議文》中「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其『國號』為『中華民國』,台灣前途必須由二千三百萬人民共同以民主方式決定」的既有立場。因而目前無修訂黨綱、新增決議文或撤除「國號」之必要。

蔡英文老是說,按照「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台灣前途決議文》已經替代了「台獨黨綱」,因而沒有必要再行處理。其實,正因為是「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民進黨就很有必須在黨綱中引進「維持現狀」的論述。實際上,在民進黨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八年之後,又通過了一個與「台獨黨綱」性質相近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按照「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等於是推翻了《台灣前途決議文》,恢復了「台獨黨綱」,而且其「建國綱領」更為具體詳盡。因此,蔡英文以《台灣前途決議文》來作為處理「台獨黨綱」的「擋箭牌」,是蒼白無力的。

實際上,《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十大主張是:一、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二、任何有關「獨立」主權的變更,必須經由台灣「公民投票」方式決定;三、「國號」應正名為「台灣」。四、台灣是「共同的國家認同」此一認同應建立在公民意識的基礎上,並尊重各族群與新舊移民的多元文化認同。五、應以「台灣」的名義加入包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六、應積極與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建立「外交」關係,並致力於「台中關係正常化」。七、盡速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破除「憲法一中」迷障。應明訂台灣「國家」名稱與「領土」範圍,以符合「現狀」,並徹底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後遺症。八、積極推動「台灣」正名,全盤檢討法律體系、政府機關與公營事業的名稱與法律用語。特別是在國際組織與正式「邦交」關係,應以「台灣」作為文件與活動的名稱。九、全面推動「轉型正義」,平反並調查政治事件的真相,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並改善因威權統治所遺留的語言與文化歧視、資源分配不公、與特定族群或階級的不公優惠福利政策。十、推動以台灣為主體的教育與文化,提倡母語教育,加強台灣歷史的認識以提升「台灣認同」。

因此,蔡英文拒絕以「維持現狀」論述替代《正常國家決議文》,就證明她的「維持現狀」口號是玩假的。何況,即使是她一本正經地宣示「維持現狀」,也並非是真心的。因為既然是「維持現狀」,就應該是維持馬英九掌政時的現狀。而馬英九的現狀是承認「九二共識」,但蔡英文卻拒絕承認「九二共識」。蔡英文只是希望能延續享受馬英九的成果,而不願承擔馬英九時的義務和責任。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