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舌戰莉娜大廈保留

【本報訊】城規會討論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其中約翰四世大馬路50至56號及殷皇子大馬路33至37號的規劃草圖,涉及近期熱議應否列作文遺保留的莉娜大廈,城規會成員對此持不同意見,於會議上展開舌戰。

委員利安豪、胡玉沛、林翊捷認為莉娜大廈有具現代主義風格,從歷史、建築美學、本土知識及建築師作品價值面,都值得保留。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可再作評估調研,啟動文評程序。

委員陳德勝認為,保留亦要視乎建築物的危險性,城規會應專注討論城市規劃,若再糾結於文遺評定,相關規劃將沒完沒了。委員謝思訓提醒,文遺保育需要有社會成本,社會有意願保留但沒有後續工作、基金支持則難以成事。委員胡祖杰則指,每個建築皆有其風格,保留歷史文物和社會經濟社會發展間很難找到平衡,應首先尊重業權者意願。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當局向工務局提出意見前,已有為莉娜大廈作研究分析,並非如外界認為不保護20世紀的建築,其中國際酒店、紅街市20世紀建築都有關注及分析。直認若建築物要啟動文物標準保護,其價值須很顯著,符合文遺法標準才能文物保護。

主席李燦烽建議通過規劃圖,指看不到中止規劃圖編制的可能性,文遺法亦可起到保護建築物作用,一旦莉娜大廈被評為文遺,可立即啟動凍結程序。建議於規劃條件圖中加入條文,日後不管維修、擴建、重建,盡量遵照現已存在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