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園賽狗專營合同被終止撇開官商勾結質疑 劉紹滿

有著87年曆史與號稱亞洲唯一一家經營賽狗的澳門逸園賽狗專營批給合同近日正式終止,所處的土地與設施亦被當局依法依時收回。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有聲音表示惋惜,唯一賽狗娛樂專案沒能如賽馬專案一樣得到續期,反而成為歷史;本澳作為法治的地區,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筆者也認同的一點就是,事件更能體現當局履行科學依法施政的執政理念,甚至還撇開社會對官商勾結的質疑。對於逸園賽狗的去留已有定局,目前最為關鍵的問題就是如何處理好數百只逸園犬只安置及該園員工的工作安排問題,作為有社會責任的原逸園賽狗專營公司亦應履行社會應有責任,當然,作為監管者的政府當局更應有施政為民的執政魄力,畢竟「逸園」有數十年的歷史,應有計畫及有措施妥善解決逸園賽狗場社會關注的事件,以免造成社會不應存在的矛盾。

眾所周知,逸園賽狗場於1963年9月由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營辦,並是澳門為亞洲惟一合法經營賽狗的地區,賽狗賽事在逸園賽狗場進行,是澳門吸引觀光遊客和澳門博彩活動之一。從逸園賽狗場的發展歷史資料來看,1930年,盧九家族、範潔朋等人組成的豪興公司投得澳門賭場專營權。1931年,範潔朋赴上海考察,見到賽狗博彩活動盛行,開始探詢在澳門辦賽狗的可行性,後來在澳葡政府要員支持下,以優惠價格在望廈山附近一土地興建簡單的跑狗場。自此,範潔朋等華人與美國人開創了澳門賽狗活動的歷史,澳門狗場於1931年8月啟業。賽狗活動初引入澳門時,其經營模式、比賽用的格力狗和部份器材皆引進自昔日上海兩個賽狗場。1932年元旦過後,澳門賽狗會隆重開幕。1933年,澳門賽狗會因經營困難而停辦。範潔朋把賽狗會賣給外籍商人嘉理,嘉理仁繼而在1934年轉賣給賭商畢侶儉。畢侶儉接辦澳門賽狗會後,易名為南華賽狗遊藝有限公司,辦起以賽狗為主的綜合性娛樂場,不久後因養狗開支大而停止賽狗,1936年起向政府申請經營賭博的娛樂場。隨著畢侶儉破產,賽狗場逐漸衰落,以至停辦。至1961年初,印尼華僑鄭君豹向政府申請恢復賽狗,並於同年8月簽訂為期8年的賽狗專營合約。專營權初由香港註冊成立的澳門跑狗有限公司所擁有。後轉予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於1963年8月正式開業。狗場於1963年9月底重開了首場賽狗活動。1983年12月6日何賢逝世後,後人將股權轉讓給由何添、何鴻燊、鄭裕彤組成的財團,重組了董事會及委任新的行政機構。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屬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名下。澳門的賽狗每週四天於澳門北區的逸園賽狗場進行。可見,曾經輝煌一時的賽狗專案,隨著時光遷移,不再有昔日的光輝,近年來賽狗所得的博彩毛收入持續萎縮,占賭收的比例已經很小,若單純從經濟上來說,已經成為「雞肋」,風光不再,被娛樂博彩所代替,最終被政府終止專營批給合同。這也印證了一句「適者生存」的名言。

尤其,在近年來,隨著社會發展變化以及賽狗專營合約屆滿,澳門賽狗場所占賭收比例已經相當小,走向式微,加上動物保護、擾民等方面的原因,民間關於撤銷賽狗場的呼聲日高。各界對逸園跑狗場去留問題出現不同聲音。有意見認為,跑狗場本就存在動物保護爭議,近年利潤又逐年下滑,而狗場附近地區這些年建設了不少公屋,「人口多、配套少」,不如關閉狗場,原址用於興建一些社區配套設施。有意見認為,狗場是全澳居民的集體回憶,當年狗場曾帶動澳門整體發展,在澳門具有一定歷史價值和旅遊價值。雖然現在跑狗場的博彩收益與賭場收入相比微乎其微,但狗場的存在可讓澳門博彩文化、旅遊文化更加多元。就逸園跑狗場的問題,有市民則認為筷子基的社區設施嚴重不足,希望政府善用有關土地,以滿足市民對教育、綠化、交通、文娛康體、政府服務等各方面的需求。有市民表示支持搬遷賽狗場,認為賽狗場屬賭博活動應該遠離民居,而且狗吠聲影響居民生活,並建議賽狗場地段改為建巴士站、體育和停車場等設施,提升居民的生活素質。有意見表示,狗場現時己經人流大減,風光不再。政府每年只是象徵式向營運商收取100萬元租金,以及少量稅收,直言狗場對該區的營商環境及賭收都無幫助。博彩監察協調局日前表示,經詳細分析各建議方案在民意、經濟及社會方面的影響,尤其逸園跑狗場是否有助澳門構建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推動博彩業的多元化,以及符合社會最大利益等各種因素作出綜合評估後,決定要求狗會兩年時間遷離原址。

社會有聲音表示支持放棄賽狗的原因之一就是,據日前的有資料顯示,逸園賽狗場每月約有三十只格力犬遭人道毀滅,半年就有約一百六十至一百七十只格力犬消失或死亡,狗只比賽時有三成機會受傷,受傷機率較其他地區高。甚至曾有國際聲音稱,澳門逸園的賽狗設施、環境均未能達到最低要求,澳洲代表來澳視察後表明不希望再輸入格力犬來澳。有專家認為,澳門是旅遊城市,在動物保護方面較內地優勝,然而賽狗影響澳門聲譽,相信結束賽事對本澳有正面作用,他們亦已就此事聯絡內地其他保護動物團體。有報章披露,本澳逸園賽狗場月均人道毀滅約三十隻退役格力犬,事件更引起國際保護動物組織的關注。曾有立法議員則認為,針對本澳現時強制將退役狗隻作人道毀滅的做法,為進一步向社會灌輸「愛護動物、珍惜和尊重生命」等良好的道德價值觀,請問行政當局有否考慮規範狗場適當推行退役狗隻領養計劃,如為退役狗隻做絕育手術,配合適當生活訓練,為開放領養創造有利條件,或與臨近地區合作,輸出退役狗隻以供領養,應增強本澳居民的愛護動物意識。當局日前則指出,狗會向特區政府申請延長及修改賽狗專營批給合同,經綜合研究、評估及分析後,考慮到世界各地對保護動物意識日益提升,本澳居民對競賽犬保護的關注,且特區政府一直宣導愛護動物,而轉播境外賽狗和愛護動物價值觀背道而馳,同時對推動澳門經濟多元及發展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未能起積極作用,而狗會亦一直未能配合政府要求妥善安置格力犬,故特區政府於2018年7月12日否決狗會申請延長及修改賽狗專營批給合同、以及否決狗會延長使用狗場現址的申請,並重申狗會須於7月20日遷離狗場現址。

對於逸園賽狗場的關閉,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日前回應指,狗場的用途交由土地許可權部門決定,政府樂見多元博彩元素,但都要「實事求是」,考慮賽事是否影響居民、狗只飼養是否達標准、符合社會期望等,從多方面考慮未來此模式能否存在於澳門。對於逸園賽狗場「去」的問題,當局近日指,現階段,社會關注五百多頭格力犬後續處理的問題,目前仍有五百多隻格力犬未被領養,而有市民則批評「逸園」無商德、不負責任。甚至有律師不認同逸園所謂可按動保法第17條,將格力犬交由政府處理,因為此種情況明顯不適用該條例,即飼主並非是由於能力不足,或是迫不得已且不可歸責,理應按動保法第五條的第一、二款視逸園為遺棄動物行為。假如逸園是在明知道合同期結束後仍未能妥善安置格力犬就離場;尤其是明知道政府會介入事件,但逸園仍無任何動作去處理,有關情況可以引伸為故意棄養,建議民署可循此情況進行調查,追究刑事責任。也有保護遺棄動物協會代表認為,現時民間團體正協助民署照顧格力犬,希望民署盡快和協會合作商議處理方案,妥善安置格力犬,至少在狗場地段新規劃未出臺之前,有一年時間讓格力犬在原址安置。建議民署設置工作坊,讓市民瞭解格力犬,以免出現二次遺棄。有關注動物團體認為,狗會於兩年前已知悉合同限期,理應及早妥善安排格力犬遷離後的長居地,但現時距離狗會原址遷出祇有數天,仍未被領養的五百多隻格力犬將失去照顧,等同被遺棄,認為狗會違反「動保法」的第五條第一項遺棄動物條例:「禁止飼主遺棄屬其所有、管領或飼養的動物。」希望民署秉公辦理。並期望民署根據「動保法」第卅六條採取臨時措施,接管所有狗隻,應由狗會負責照顧格力犬費用,不應濫用公共資源為狗會收拾「爛攤子」。

對於,如何安置「逸園」格力犬的問題,當局日前則認為可按《動物保護法》第17條的規定,將格力犬只交予民署。對於逸園推卸安置格力犬責任的行為,民署日前則予以讉責,重申安置格力犬是逸園作為大型企業及飼主應有的責任及義務。根據該合同第16條的規定,逸園賽狗場的相關建築物以及設備歸還特區政府所有,財政局將接收與賽狗專營活動有關的建築物及設備,並已多次強調格力犬並不屬於歸還政府的財產。當局日前也指出,民署由去年8月起亦已多次去函逸園及召開會議,明確指出逸園作為企業及犬只飼主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及義務,更於本年1月22日的公函再次清楚表明,並不適用《動物保護法》第17條的規定。逸園早於2016年已知悉須於期限前遷離,逸園不但有充足的時間制定遷離方案,也完全瞭解政府的要求及建議,亦明確瞭解涉及的法律規範,且未見逸園存在任何不可抗力的原因,也不能認定其放棄500多只犬只的行為是迫不得已且不可歸責,而妥善安置格力犬一直是逸園作為大型企業應負的責任及能力範圍之內的事。逸園在處理格力犬安置問題上拖延至今,令格力犬的安置及照顧一直處於不確定的狀態,引起公眾憂慮亦為社會帶來困擾,而且把責任推給政府及社會承擔,民署日前對逸園這種不負責及推諉的行為予以讉責。民署日前稱,逸園公司不能將格力犬的安置責任轉嫁行政當局,逸園必須為退役犬的安置、照顧,以及尋找合適領養出路,承擔飼主責任。對於當局暫時「代養」五百多只「逸園」的犬只,短期內相信不是問題,但是長遠而言,可透過國際動物愛護組織的力量,送給附近地區的愛狗人士領養,但是也需要如民署所言的逸園公司應提供動物的檢驗檢疫、簽發犬只出口證明,為退役格力犬尋求合適出路。

逸園賽狗場曾是澳門旅遊娛樂一大標誌,如今結束營業,備受外界關注外,尤其多年默默耕耘的逸園員工遣散及狗隻安置問題,已成為社會焦點。有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則促請狗會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著名管理學家彼得•德魯克文章指出:「企業家應當承擔三個責任:一是取得合理的經濟效益;二是使企業具有生產性,並使員工有成就感;三是承擔企業的社會影響和社會責任」。因此認為一個具有承擔的企業家除自身謀取財富,也應為社會提供就業與財富。企業家應具有付出與承擔的道德勇氣,堅定不移地履行社會責任,把穩定社會秩序作為企業的責任及核心價值觀,在不同社會、經濟領域發揮貢獻精神。企業家要獲得社會大衆的認可與尊重,首要勇於承擔,並作出獲得社會承認的責任和貢獻。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逸園賽狗公司選擇以「動保法」第十七條處理狗隻,即把五百多隻狗隻留在狗場,是贏了法理輸了情理。根據規定,如動物所有人未能飼養,的確可以轉交民署接收,民署亦無權不接收動物,直言做法是對動物最終的保障,但逸園賽狗公司需要支付相關飼養費用。若每名飼主都採用同一手法對待動物,民署必然難以應付,亦令社會萌生不珍惜生命念頭。有市民稱,若逸園賽狗公司不支付相關金額,政府可用司法途徑追回相關款項,強調不會用公帑養起五百多隻狗,亦不會對狗隻置之不理。逸園賽狗公司一早知悉不獲當局續約,理應一早為狗隻找尋出路。雖說澳門土地資源匱乏,倘一早與外地政府或有意機構接洽,相信事件會有圓滿結局。

「逸園」狗會遷出後,社會除了關注數百隻格力犬安置的問題之外,有工聯議員日前指,本月初有三十多名逸園本地僱員向其反映,公司的工作安排資訊模糊,最初向員工表示「無安排」,經勞工局介入後,公司只簡單通知部分員工「可繼續上班,糧會照出」。惟員工憂慮公司遷移後何去何從,工作安排會否因此受到影響等。逸園仍未明確通知員工的後續工作方案或指示。現時有兩批員工受影響,一批為全職僱員,負責後勤、照顧格力犬工作;另一批為票務部僱員,按時薪出糧,有賽事活動才需上班工作。其表示會密切與員工聯繫及盡力協助,暫未收到員工向勞工局落案求助的消息。其並促逸園除積極承擔照顧格力犬的責任外,更應盡快向員工交代後續工作安排?而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稱,會盡量根據員工的意願安排下一步方向。重申所有員工都會得到應有的權益和保障,公司一直與員工有溝通,如有類似工種或不同工種都會尊重員工的意向,員工不會因為狗場的遷離影響應有權益。經濟財政司司長日前也指出,勞工局一直有跟進逸園狗場到期後的員工處理,並掌握逸園公司情況。接收場地後,局方密切留意逸園公司處理員工安排,要求該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辭退或遣散員工,同時會為員工就業配對。勞工事務局日前則表示,會高度關注澳門逸園賽狗場員工的就業權益,一直持續跟進。勞工局將繼續跟進狗會員工的勞動權益,要求狗會必須按照勞工法規定進行補償,並為被遣散員工提供就業配對或適切的職業培訓,以確保員工的勞動權益及儘快再就業。

另一方面,狗場土地大約40,000平方米,社會關注狗場土地未來規劃的問題,當局指,狗場土地的規劃基本已完成,會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進行公共設施的規劃,預留教育、體育及政府辦公設施及市民服務中心等。逸園公司遷離後蓮峰體育中心內的各項體育設施會如常繼續開放讓市民及團體使用。場地安排會由遷離前每個星期2晚,增加至每星期7晚都可以進行體育活動,讓市民有更多體育活動的空間。有意見指如今西北區所在花地瑪堂區人口已經超過24萬,未來該區對社區民生設施將有著龐大的需求。政府應該釋放賽狗場佔用的龐大土地,為未來澳門半島西北區的各項民生設施作更好的規劃。有調查指出,若逸園賽狗場搬遷或關閉後,近三成五人期望優先興建公共房屋,三成人期望將該地段用作休憩公園,兩成七人期望興建公共停車場,其後依序為體育中心、圖書館、美食廣場或街市、政府服務設施、展覽中心。特別是北區的居住人口已超過二十四萬人,人口增加、土地資源緊缺,公共空間進一步受壓,增大了公共設施的需求,包括體育活動和場所等,惟區內學校、醫療和社服設施匱乏。儘管當局積極推動居民參與體育活動,但這因素成了推動大衆體育運動遇到的瓶頸。因此,對於逸園狗場的結束營業,社會普遍都期望政府當局合理規劃,釋出土地以增加公共服務設施。

因此,既然逸園賽狗場已被依法回收政府所有,澳門賽狗走入歷史,走進澳門人的記憶深處。但也不可否認的事實就是,逸園賽狗娛樂博彩專案為澳門的經濟發展曾經貢獻不少,依情依理也是多多少少都存在惋惜,尤其惋惜澳門從此就失去亞洲獨特的賽狗娛樂文化,但也是社會是向前發展的產物,當局依法決定要求狗會按時遷離原址,以科學施政原則將之棄之,相信這是符合社會最大利益等各種因素作出綜合評估後才做的決策,更不存如馬場續約時出現社會質疑官商勾結的問題。從近日逸園的原管理公司積極配合當局的簽署搬遷合約等工作情況,筆者也相信「逸園」變遷將會呈現最大的共識,能解決目前社會最為關注的五百多只格力犬安置問題及百多位員工再就業等問題。以目前本澳人多地少的環境,賽狗專案是否再有機會出現,相信仍需尋找社會最大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