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三法規下周三生效

【本報訊】為配合《高等教育制度》的實施,行政會完成討論《高等教育規章》、《高等教育學分制度》、《高等教育素質評鑑制度》行政法規草案,建議於本月8日生效。

三個草案涵蓋本澳設立高等院校、本地及外地高等院校在本澳開設高等課程的申請條件及程序相關界定,學分制的定義及其結構要件規範等。在評鑑方面,高教辦主任蘇朝暉指分為院校及課程的評鑑,院校評鑑分為院校認證及院校素質核證;課程評鑑分為課程認證及課程審視,已有部分院校或課程獲專業認證及完成先導計劃,獲豁免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