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對此,立法議員梁安琪表示十分贊同,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國21世紀的重大課題,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中國的一部分,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有其重要性及必要性,以此配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從而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
國際環境日益錯綜複雜,現時世界不少國家均有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如美國早在1947年就成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長期扮演著重要角色,中國亦於2013年正式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戰略,而本澳於2009年澳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法》,為配合相關法律,特區政府必須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因此成立委員會亦是勢在必行的。
委員會未來的職責包括負責統籌及協調澳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工作,並研究落實有關部署,協助制定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等,梁安琪認為,委員會的設立相信將能更有效和準確地執行《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有助於提高政府在面臨各種安全危機和挑戰時的應變能力,進一步整合及協調各部門力量,去完成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整體規劃,從而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的社會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