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時俱進維護國家安全的又一體現 王希富

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當局表示,為配合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實施,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必須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尤其構建好符合相關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運作機制,使當中的決策、統籌、協調、執行、監督和效果反饋等環節有機結合,從而妥善、依法、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的社會福祉。為此,特區政府制訂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法規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建議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會是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的機關。

二、委員會的職責為統籌及協調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工作,並研究落實有關部署及行政長官的相關指示及要求;分析研判澳門特別行政區涉及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的形勢,規劃有關工作並提出意見及建議;協助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統籌推進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律制度建設;統籌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涉及國家安全事務的其他事宜。

三、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委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保安司司長、員警總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法務局局長、司法警察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一名顧問、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一名顧問。

四、建議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為委員會內部附屬的常設執行和輔助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及協助跟進落實委員會的決議,同時協調政府部門及其他實體開展維護國家安全的配套立法和執法的工作。該辦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分別由保安司司長及司法警察局局長當然兼任。

在社會各界普遍關注本澳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需要專責機構的時空背景下,特區政府及時推出相關法規,既反映出當局從善如流的工作態度,同時也表明本澳在維護國家安全的道路上再進一步。對此,社會各界紛紛給予肯定。

多位澳區全國政協委員認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配套法律法規能牢築國家安全防線,有其必要和重要性,對澳門整體社會安全有穩定作用。政協委員、婦聯會長賀定一表示,設立委員會是澳門特區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正確實施基本法的一項重大舉措,有利於澳門實現長治久安,也能更有效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多次強調「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證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澳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特區每位居民也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認為設立委員會有利構建好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運作機制,包括決策、統籌、協調等工作。

政協委員、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理事長黃顯輝指《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至今近十年,隨著全球化時代來臨,國家進入新的發展時期。面對部分西方國家憂慮我國逐漸增強的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國家的安全形勢亦迎來諸多變化及挑戰。國家安全並非一般性質的公共事務,而是具有跨域、全局的特別事務。澳門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更須因應國家安全形勢的變化,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草案顯然進一步完善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在「一國兩制」下,構建澳門特區的維護國家安全組織體系和運作機制,其必要和重要性毋庸置疑。

政協委員何潤生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的憲制責任,亦是澳門的核心。「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證明國家好、澳門好。維護國家安全是增進本澳六十多萬居民福祉的根本保障,亦是每一位居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澳門特區2009年制訂《維護國家安全法》,需要進一步制訂配套法律法規,築牢國家安全防線。認同建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以及其成員覆蓋範圍,現時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是政府充分聽取民意後,根據本澳實際情況調整,架構相對穩妥。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蕭志偉指出,國安事務除了涉保安範疇外,或與經濟、運輸工務範疇有關,故適宜由行政長官領軍。期望委員會及辦公室能與其他現有公務員團隊發揮聯動效應,以達精兵簡政。蕭志偉表示,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有其重要性及必要性。澳門回歸十八年已發展成國際城市,經濟層面的國際網絡較回歸前緊密得多。加上國家發展一日千里,全球經濟出現新格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從這些角度看,成立澳門地區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決策、統籌、執行維護國家安全體系的工作至關重要。草案建議由行政長官擔任國安委員會主席。蕭志偉形容是好事。或許有人認為由保安司司長擔任該職便可,但國家安全並非僅涉保安範疇,如金融安全、經濟不穩,又或能源受損、環境破壞等,也有可能威脅國家或地區安全,需要經濟、運輸範疇的司長及人員參與解決。由特區最高決策人行政長官擔任主席,假如遇到相關範疇的國安風險,可由特首指派有關官員一同應對。而且國安事宜需與中央政府緊密聯繫,故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更合理。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議員施家倫亦認為,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有其重要性及必要性,可彌補目前國安工作缺頂層機制的漏洞。由特首領導可保證委員會對國家的忠誠、確保全面統籌及協調維護國安工作。

另外,本澳主要社團也紛紛表態對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並由行政長官出任委員會主席表示支持。並提出更多建議,其中街總期望政府持續推動履行相關的憲制責任工作,嚴打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且要持續解決澳門現存各民生問題,確保澳門可以穩定持續發展;工聯期望特區政府盡快訂出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做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工作,並相信委員會的成立能有效加強特區政府與民間的合作,使教育宣導的工作深入社區,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氣氛,增強居民的國家安全責任意識,讓居民自覺擔起國家公民責任;民建聯則更加關注國安教育,建議政府盡快開展有關工作,並應由全民教育做起,讓全社會明白「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理念,繼而從生活上、從實際行動上推動全民共同參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其實,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的機關,是對一直以來社會訴求的積極回應。也是對維護國家安全漏洞的填補。早前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建就曾表示,本澳沒有負責維護國家安全的專責機構,對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個漏洞,認為澳門需要為國家把好安全之門,設立專責部門有現實的緊迫性。

他亦指,要做到依法維護國家安全不僅要做好立法工作,還包括社會必須有法必依。二有法必依當中包括兩層含義,第一是居民自覺遵守法律。第二是政府嚴格執法,制裁違反法律的行為。由於國家安全的特殊性,需要專門機關來負責執法,這也是各國的通行做法。例如美國為了整合其多頭分散的情報安全力量,在《國家安全法》中規範了美國國家安全機構的組織體制和職權範圍,以及協調其關係;英國於一九八九年頒佈了《國家安全機構法》;韓國於一九六一年以美國中央情報局為藍本組建了中央情報部,制訂了《中央情報部法》,一九八○年將中央情報部更名為國家安全企劃部,一九八一年再次對《國家安全企劃部法》修改,修改後的《國家安全企劃部法》主要規定了韓國國家安全企劃部的組織、職權及有效進行國家安全工作的必要保障;日本國會於二○一三年十一月廿七日通過國家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案。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是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為範本的機構,成為一個統籌有關日本外交、安全保障政策及國家戰略的「司令部」;二○一四年一月在內閣官房下設立執行機構「國家安全保障局」。

駱偉建表示,反觀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已經有九年,認為是時候完善配套制度,設置高層次的專責國家安全的機構,從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徒法不能自行,法律有賴執法部門實施,否則國家安全不能夠得到真正保障。

而綜觀世界各國的國家安全機構的職能,包括諮詢和建議,主要向國家最高領導提出安全事務方面的綜合意見;安全形勢研判與戰略分析。包括評估當前國家安全形勢,審議現行的安全政策,確定國家安全的大政方針、原則、政策,制訂中、長期安全戰略等;統籌與協調。統籌的目的旨在超越部門或局部利益,制訂和實施連貫、一致、整體的國家安全政策和戰略。協調的目的旨在理順各部門在安全政策的制訂與執行上的分歧與衝突,有效利用資源;情報綜合與分析。可靠、及時、充足的情報是國家安全機關正確評估並形成安全決策的前提;以及危機應對與處理。

駱偉建表示,如果沒有一個高層次的、綜合性的機構,僅僅由一個低層次、單一性的部門是難以擁有上述的職權,也就難以勝任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因此,澳門設立一個類似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機構是完全需要,也完全合理。

駱教授的言論有理有據,準確的從執法的角度上揭示出澳門應當儘快建立起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專門機構,以便為國家守好安全之門。而且也是從學理角度對特區政府當前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完美注釋。

公道地講,澳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其實是進行過不少的工作,而且維護國家安全也已經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比如今年的4月15日,全國連續第三年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澳門作為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當然義不容辭響應,為此,特區政府與中聯辦合作,共同主辦第一個《國家安全教育展》,通過圖文並茂的詳細解說,還有視頻的配合,向澳門居民展示和宣傳國家安全的觀念和重要性。行政長官崔世安亦發表感言稱,澳門擁有光榮的愛國愛澳優良傳統。回歸祖國以來,澳門特區嚴格貫徹落實《憲法》和《基本法》,尤其在國家安全的議題上,特區政府始終團結和帶領廣大澳門居民,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作為大家共同的責任和義務。2009年,在社會各界的普遍支持下,澳門特區順利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填補了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空白,切實履行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賦予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行政長官亦強調,對於維護國家安全,澳門特區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因此,我們要牢固樹立「一國」意識、憲法意識,把握好「一國」和「兩制」、《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把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在澳門不變形、不走樣。

從完善立法到積極舉辦各種活動宣傳國家安全的觀念,尤其是將國家安全與澳門的發展向結合,既是對國家安全意識的宣教,也是愛國教育的重要內容。可以看出澳門特區政府在有關國家安全的工作上一直不遺餘力。

在國家安全工作上,永遠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正如中聯辦副主任陳斯喜指出雖然當前在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明顯增強,但面臨的國家安全形勢也更複雜嚴峻,且國家安全所受到挑戰和威脅的強度更大。澳人要清醒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永遠在路上」,祇有進行式,沒有完成式,必須牢固樹立「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的古訓,不斷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不斷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

當然,從法律的基本作用來講,並非只有執法時的懲罰。還有預警和教育作用也是必不可少。所以在公民國家安全教育方面,也需要繼續加強。特別是習近平主席領導下國家所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我們在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指明了戰略方向。因此,結合時代特點和實踐特徵,全面深刻地理解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強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成為今後相當長時期內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

現在資訊技術帶動新傳播媒體的發展,對應對國家、地區安全事務,所帶來的挑戰最為明顯,同樣對安全教育的新要求也是最為直接。新型傳播媒體的最大特點在於虛擬性和開放性,參與者可打破時空以虛擬化的身份參與社交活動,智能手機的普及和社交APP的廣泛使用,使人們擁有了資訊發佈和傳播的權利。西方國家憑藉在網路技術方面的絕對優勢,通過網路實施政治煽動和文化滲透,擾亂經濟秩序,削弱文化認同,竊取尖端技術和軍事情報,對國家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同時,新媒體對安全教育模式也帶來挑戰 。傳統安全教育習慣於採用說教方式,通過傳統媒體宣傳、開辦講座等模式展開。而新媒體的出現和快速發展,使人們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方式都出現了很大變化,絕大多數人通過網路論壇、社交媒體軟體、微博微信、昂羅搜索、新聞終端等方式獲取安全資訊和知識,傳統的封閉式與課堂類似進行的安全教育模式被逐漸打破,直接灌輸結論的方式難以達到理想效果,甚至容易招致反感並產生逆反心理,特別是對青年而言。

新媒體同樣對安全教育工作者提出挑戰 。新媒體時代,安全教育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如何更好的利用新媒體,範安全風險,給我們安全教育工作者的專業素養和能力水準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網上資訊紛繁複雜,沉浸其中的青年人思想單純,又無足夠社會經驗,如果不及時給予指導,很容易被網上散佈的虛假、負面資訊所迷惑,從而被別用用心額勢力所利用。這些新情況和新挑戰要求安全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認識新媒體的作用及其對安全產生的深遠影響,努力提高自身的專業素養和能力水準。

因此,要做好國民安全教育,首先要加強安全教育工作隊伍建設。為適應新媒體時代的需要,打造一支現代化、專業化的新型安全教育工作隊伍勢在必行。在新媒體高度發展的今天,國民安全教育工作者首先應該做到與時俱進,提升自身的專業水準和素養,培養互聯網意識,結合不同階層、年齡段人士不同教育工作的特點,把新媒體作為開展安全教育工作的手段和平臺,創造性地開展國民安全教育工作,使教育貼近現實,增強感召力,增加代入感,變「堵」為「疏」,採用人們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教育,積極應對新媒體時代快速多變的複雜局面。

再就是參考和借鑒內地、國外的成功經驗。比如,在俄羅斯國家安全教育受到高度重視。俄羅斯政府致力於增強公民對國家政治文化的認同感,培養公民的國家安全責任意識,俄學校將國家安全教育列入必修課程,同時,通過傳播英雄文化,對年輕人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還要善於利用重大時事契機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如針對釣魚島問題、南海爭端等問題,引導人民理性愛國。同時做好國家安全教育必須要密切關注社會大眾各個階層的思想和行為動態,多做調查研究,通過問卷、座談、交流等形式多管道掌握不同背景、不同階層人士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國家安全的宣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