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國安會體現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核心利益 劉紹滿

面對當前國際環境複雜,而澳門作為國際城市,面臨外部各種勢力滲透,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十分嚴峻。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關乎國家生死存亡和長治久安。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方面,從九年前制訂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再到近期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簡稱為:國安會)行政法規草案,法案規定國安會直接由行政長官掛帥及其他主管官員掛職,是澳門特區回歸以來首個最為高級別的委員會,無疑特顯澳門特區十分重視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從政治上的最高層次,來樹立起「總體國家安全觀」,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更能體現澳門作為實施「一國兩制」的地區,與國家共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發揮本澳為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安全的作用,亦為澳門特區的穩定與繁榮作出貢獻。

「備豫不虞,為國常道。」當前世界正處於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不穩定性不確定性突出。為配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澳門特區政府必須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尤其構建好符合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運作機制,使決策、統籌、協調、執行、監督和效果反饋等有機結合,從而妥善、依法、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的社會福祉。為此制訂《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委員會的職責為統籌及協調澳門特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工作,並研究落實有關部署及行政長官的指示及要求;分析研判澳門特區涉及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的形勢,規劃有關工作並提出意見及建議;協助制訂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統籌推進澳門特區與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建設;統籌處理澳門特區涉及國家安全事務的其他事宜。委員會將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為委員會內部附屬的常設執行和輔助部門。主要職責是執行及協助跟進落實委員會的決議,同時協調政府部門及其他實體維護國家安全的配套立法和執法。辦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分別由保安司司長及司法警察局長當然兼任,秘書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負責。委員會以及辦公室運作所需的人員、技術、行政、財政均由司警局支援,沒有增加財政及人員,亦沒有特別給付。委員會旣非執法機關,亦非諮詢機構,每半年最少召開一次會議。

對本澳國安會的成立,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議員施家倫日前則認為,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有其重要性及必要性,由特首領導可保證委員會對國家的忠誠、確保全面統籌及協調維護國安工作。澳門特區一直積極地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九年前已制訂《維護國家安全法》,主要由負責刑偵的司法警察局執行,居民亦自覺守法,至今法院並無受理該範疇的案件。然而,澳門始終未有一個高層、綜合、能夠決策及協調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機構。參考世界各國通行做法,國安因其特殊性,有了法律及執法部門後,也須擁有決策及協調維護國安工作的實權機構,以便評估形勢,審議現行的政策,確定國安工作的方針,制訂中、長期安全戰略等,並且能夠統籌與協調各方,確保工作統一服從於國家安全的整體戰略與佈局,及時應對與處理。他認為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核心利益。當前國際環境複雜,澳門作為國際城市,面臨外部各種勢力滲透,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十分嚴峻。政府設立國安委員會彌補目前欠缺頂層機制的漏洞,讓澳門為國家把好安全之門,十分重要。國安委員會由行政長官任主席,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意味著行政長官是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由其主持國安委員會有利於保證對國家的忠誠,亦可確保統籌和協調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認為設立國安委員會並無違反精兵簡政。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蕭志偉指出,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有其重要性及必要性。澳門回歸十八年已發展成國際城市,經濟層面的國際網絡較回歸前緊密得多。加上國家發展一日千里,全球經濟出現新格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從這些角度看,成立澳門地區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決策、統籌、執行維護國家安全體系的工作至關重要。蕭志偉強調,絕對支持精兵簡政,但沒有一個絕對數字體現何謂「精兵」、何謂「簡政」。成立委員會旨在維護國家安全,必須未雨綢繆,他不介意成立專責的國安委員會或相關辦公室,關鍵是推動相關部門人員一同維護國安,力量自然大,亦達到精兵簡政。簡政的一個重要目的是提高效率,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加上精銳的委員會團隊,亦有利在危急狀況時更快決策。

眾所周知,「天下雖平,忘戰必危」這樣一種憂患意識,表明了內亂外患、強敵入侵的潛在威脅,倡導的是居安思危的安全觀。適應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實施國家安全戰略,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制定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積極配合研究解決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這是從組織領導上確保國家安全的制度設置。其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強調指出,「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們治黨治國必須始終堅持的一個重大原則。我們黨要鞏固執政地位,要團結帶領人民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保証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明確提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這就要求國家安全觀具有新的歷史特點,反映新的時代要求,引領新的安全實踐,概而言之就是謀求總體國家安全。當今世界,國與國相互依存和利益交融日益加深,世界越來越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而澳門是實施「一國兩制」的地區,為了配合國家的安全政策,設立澳門國安會,相信會有利把國家安全作為一個緊密相關、相互依存的系統,通過各領域的安全治理來達成總體國家安全的效果,又通過總體國家安全狀態的保持來推動各領域的安全治理。特別是,當代世界、當今社會時空聯系更加緊密、耦合效應更加明顯、復雜程度更加突出,要求擺脫安全治理上的簡單、封閉、線性的思維方式,注重系統功能、資訊機制、突變機理等復雜性規律,從而及時預防、主動控制、有效應對各種安全問題。我們也不應忘記了,我國歷史上治亂興亡的經驗教訓,特別是近代史上屢遭侵略、內亂不已、生靈塗炭、民不聊生的慘痛教訓,植入了「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強烈安全意識,相信有利增強廣大居民的國家安全觀的科學性、實踐性、指導性。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從本澳《國家安全法》的制訂及現時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的通過,有利於做好應付最壞局面的准備,有備無患、未雨綢繆,努力爭取最好的結果。隻有這樣,國家安全才有著落,和平發展才有保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相信將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局面。為什麼要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對此,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決定》的說明中已經作出清晰解釋︰一個是應對現實威脅的需要。「我國面臨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另一個是彌補短板的需要。「我們的安全工作體制機制還不能適應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個強有力的平臺統籌國家安全工作」。簡言之,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應時、應勢、應需而生。特別,現時世界各界都面對網絡安全威脅。過去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一個政權改變另一個政權,需要大量地積聚力量,而今網絡號召與反政府遊行,就能迫使政府垮臺,政權更迭,制度改變。正是由於網絡的巨大力量,美國等西方國家把影響和改革中國的途徑移師網絡,我們尚未做好應對該領域挑戰的準備。其二就是,分裂勢力和恐怖活動帶來的安全威脅。例如,「台獨」、「港獨」等分裂思潮,這其實是世界共同面臨的安全威脅,但由於意識形態差異的存在,我們面臨的該領域的威脅將比西方國家面臨的威脅要復雜得多,應對起來難度大得多。相信之所以成立具有統籌各種力量功能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主要是因為新的安全威脅有很高的關聯度和復雜性,有的威脅甚至帶有虛擬性,這就決定了非單一部門所能獨立應對,必須建立具有相當權威性,具備統籌各種力量的上位機構。

眾所周知,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也強調,全面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必須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既要善於運用發展成果夯實國家安全的實力基礎,又要善於塑造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環境;堅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國家利益至上的有機統一,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宗旨,政治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根本,國家利益至上是國家安全的准則,實現人民安居樂業、黨的長期執政、國家長治久安;堅持立足於防,又有效處置風險;堅持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塑造是更高層次更具前瞻性的維護,要發揮負責任大國作用,同世界各國一道,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堅持科學統籌,始終把國家安全置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局中來把握,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維護國家安全合力。習近平指出,國家安全工作要適應新時代新要求,一手抓當前、一手謀長遠,切實做好維護政治安全、健全國家安全制度體系、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和政策、強化國家安全能力建設、防控重大風險、加強法治保障、增強國家安全意識等方面工作。習近平強調,要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實施更為有力的統領和協調。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要發揮好統籌國家安全事務的作用,抓好國家安全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完善國家安全工作機制,著力在提高把握全局、謀劃發展的戰略能力上下功夫,不斷增強駕馭風險、迎接挑戰的本領。要加強國家安全系統黨的建設,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教育引導國家安全部門和各級乾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建設一支忠誠可靠的國家安全隊伍。可見,澳門作為我國一個特別行政區,是高度開放的自由港,除傳統的國際交流外,還積極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密切與國際社會往來。澳門面對錯綜複雜的國際環境,依法維護國安工作須與時俱進、不斷加強和完善。面對部分西方國家憂慮我國逐漸增強的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國家的安全形勢亦迎來諸多變化及挑戰。國家安全並非一般性質的公共事務,而是具有跨域、全局的特別事務。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未來正式成立之後,應開拓新時代國家安全工作新局面,向廣大居民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對廣大居民於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以凝聚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意志力量,增強廣大居民的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使命感責任感。

澳門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依照憲法和澳門基本法,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特區的每一位居民也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以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特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澳門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二○○九年,澳門特區率先制訂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填補了澳門特區法律體系中國家安全保障的法律空白,為捍衛國家主權和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該法的制訂,是澳門特區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正確實施基本法的一項重大舉措,有利於澳門實現長治久安。正有學者所言的,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立法及執法多部門多領域事務,且有關工作具有高度敏感性,僅僅由特區政府的一個部門或幾個部門各自工作,很難承擔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任。綜上,需要成立專責部門來負責有關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統籌協調,以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不同範疇的施政在涉及國家安全維護時能夠做到步調一致並高效協同工作。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突出重要性和有關工作的異常複雜性,他更有感成立該機構具有緊迫性,「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施家倫日前也認為,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有其重要性及必要性,可彌補目前國安工作缺頂層機制的漏洞。由特首領導可保證委員會對國家的忠誠、確保全面統籌及協調維護國安工作。

其實,國家主席習近平多次強調「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證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維護國家安全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保障。面對新時代新形勢新任務,本澳也要從戰略高度將國家安全工作貫穿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全過程,牢牢掌握做好國家安全工作的主動權,始終高度警惕國家被侵略、被顛覆、被分裂的危險,始終高度警惕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被破壞的危險,始終高度警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程被打斷的危險,始終不渝地堅持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筆者也認為,行政會完成討論《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規草案,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配套法律法規能牢築國家安全防線,有其必要和重要性,對澳門整體社會安全有穩定作用。全國政協委員、婦聯會長賀定一日前也認為,澳門設立國安會是澳門特區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正確實施基本法的一項重大舉措,有利於澳門實現長治久安,也能更有效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法》。澳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特區每位居民也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認為設立委員會有利構建好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運作機制,包括決策、統籌、協調等工作。政協委員、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理事長黃顯輝日前則指出,澳門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更須因應國家安全形勢的變化,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草案顯然進一步完善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在「一國兩制」下,構建澳門特區的維護國家安全組織體系和運作機制,其必要和重要性毋庸置疑。正如全國政協常委馬有禮所言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設立,便能有效率地開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和配合執法。全國政協委員何潤生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的憲制責任,亦是澳門的核心。「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證明國家好、澳門好。

因此,維護國家安全不僅關係個人自身安危,更關乎澳門繁榮穩定、國家長治久安。國家發展一日千里,全球經濟出現新格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澳門作為國際城市,外部各種勢力不斷滲透,對於國家安全工作不可掉以輕心。澳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可協助國家應對複雜的國際形勢,完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相信也有利加強全民教育,緊貼當今世界和國家的變化發展,對國家確立的「總體國家安全觀」作更廣泛和深入的認識,並以實際行動體現國家和特區的主人翁身份,做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工作,讓全社會明白「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理念,繼而從生活上、從實際行動上推動全民共同參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立後,應明確職責、發揮作用,在全社會持續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管理、監督工作,應與國家保持一致,成為「安全中國」的一部分,發揮本澳「一國兩制」的優勢,有利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