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合作產業園 重啟招商無期限

【本報訊】粵澳合作產業園重啟招商,將在本月 (12月) 31日開始,新一輪招商項目不設提交期限,直至產業園餘下 2.57平方公里土地完全使用為止。

貿促局稱, 凡有意申請並具備申請條件的本澳法人商業企業主/自然人,可按照“項目申請指引”向貿易投資促進局提出申請,所收集到的項目會交由新成立的,由澳門,橫琴雙方政府代表以及業界,專業界代表組成的橫琴發展澳門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審,符合條件者將獲特區政府推薦進入產業園。

貿促局執行委員黃偉倫介紹了申請項目評審機制、評審標準以及專案申請指引。黃偉倫表示,2013年首次招商評審時,主要根據“符合推薦進入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的優先條件”,“申請人/企業/投資者實力”及“投資項目可行性分析”三大考慮因素進行評審,新一輪項目評審標準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優化,旨在評選及推薦更多優質的項目入園。因此,是次招商提升了對產業元素投資者實力及項目可行性的要求,同時,更著重項目與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相關性,且須體現申請項目現時或將來在澳門有一定規模的投放。此外,為增加評審標準的透明度,詳細評審分析要素已公開並上載到貿促局網頁,申請人可以參考有關資訊,按“項目申請指引”準備申請文件及資料。

在評審流程上,新設橫琴發展澳門項目評審委員會是整個產業園項目推薦工作的核心機制,委員會由十五名成員組成,當中包括六名來自經濟財政,社會文化以及運輸工務等範疇的澳門特區政府代表,六名珠海市及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的代表,以及三名分別來自澳門業界和專業界的代表。委員會負責項目評審工作設有迴避機制和保密義務的規定,確保評審的中立性和保密性,下設由雙方組成的聯合工作組,負責秘書處工作。委員會按照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並須至少三分之二出席通過,方被承認符合推薦條件,整個評審過程更為嚴謹。

珠海市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楊川表示,進入產業園的澳門企業保持 2015年的土地基準價,跟之前 2批進入產業園的項目的地價保持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