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影響新聞自由? 陳海帆:條文無強制性

【本報訊】正在立法會審議的「國歌法」,建議政府可要求新聞媒體配合開展國歌宣傳工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該條文沒有強制性,亦沒有任何處罰性,不會影響任何新聞自由及編採自由。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認為「要求」字眼已有強行的意思,憂慮會影響新聞自由。陳海帆表示,毋須過份憂慮及解釋條文,該條文立法原意是希望政府及傳媒一齊做好國歌的宣傳教育,使居民更有國家情懷。

陳海帆指政府與傳媒機構已有良好溝通及合作機制,未來立法後,亦會按照現行機制做好國歌宣傳,是「一模一樣」。如會透過電視台播放宣傳片段或購買紙媒廣告等,並會與傳媒機構商量播放時段及刊登版面,不會影響編採自由。

研究非法旅館刑事化問題工作小組日前召開首次會議,陳海帆17日表示,不論最終分析結論是非法旅館刑事化與否,小組的目標都是透過分析檢討,查找問題癥結並尋找解決辦法,冀最終處理現時非法旅館的情況。

她表示,小組首次會議中,主要由執法部門代表介紹執法情況及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會議對制度和相關情況進行了梳理。小組下一步爭取盡快約見關注團體和法律專業團體,共同探討非法旅館的問題,小組聽取意見和進行分析後,將於其後再召開第二次會議。

陳海帆稱,小組需充分檢討和分析後,才能對非法旅館刑事化與否得出結論,不論最終結論如何,政府的目標都是希望尋求解決辦法處理非法旅館的問題。其中,檢視現行行政措施是小組重點研究的一部分,包括如何加強行政措施和執法力度;小組也會就業主是否需承擔連帶責任聽取意見。

對於執法部門面對的困難,如通過各種法律途徑也無法接觸有關單位的業主、承租人或經營者,陳海帆指,部門已盡了最大的能力執法,相信執法部門在現階段會互相配合採取行動打擊非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