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案提請二審 體現一視同仁平等精神

【中新社北京1月29日電】外商投資法草案2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二次審議。在“投資促進”一章,草案二審稿作出多處修改和完善,以體現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凡是在我國境內註册的企業,都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的精神。

這些修改包括:將第九條“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的規定,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同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將第十四條中“採取優惠措施,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在特定行業、領域、地區投資”的規定,修改為“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在特定行業、領域、地區投資,並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給予優惠”。

同時,在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方面,草案二審稿也做了完善。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中共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草案第四條對此作了規定,但還不够清晰、充分,建議作進一步修改完善。

草案二審稿還增加關於外商投資併購反壟斷審查的規定:外國投資者併購中國境內企業或者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接受經營者集中審查。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在作修改情況的匯報時說,各方面普遍贊同制定外商投資法,認為這是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促進外商投資、擴大對外開放、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推動形成對外開放新格局。“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草案經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後,由常委會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