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非法旅館問題蔓延到高校事件說起 劉紹滿

隨著本澳旅遊業的興旺,非法旅館問題已困擾廣大居民十多年,但屢禁不絕,尤其年近歲晚,非法旅館問題日趨嚴重,最近在非法旅館不斷發生不同程度的刑事案件,對大廈、社區以至居民人身安全均帶來嚴重隱患。無獨有偶,近日出現一宗涉及非法旅館問題已蔓延到澳大校舍的事件,澳大某研究生宿舍房間懷疑被學生當作旅館在網站出租事件揭發之後,引起社會的熱議及擔心,不僅對於校內安全及學校聲譽都有很大損害,還對本澳國際旅遊休閒城市的形象造成損害。

本澳非法旅館問題近日已成為社會焦點,《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雖然已實施近九年之久,但是非法旅館的問題仍然是「春風吹又生」的狀態,屢禁不止,且非法旅館的「火苗」已經燃燒至高校的校園了,實在讓擔心。有聲音則擔心,如果情況屬實、有校外人員隨意進入宿舍,有可能發生失竊甚至非禮等事件,對於校內安全及學校聲譽都有很大損害。面對如此境況,有社會聲音認為既痛心又悲哀,並認為目前由旅遊局查封非法旅館的模式是杯水車薪,指全澳門有幾千間非法旅館。非法旅館牽涉藏毒、賣淫、非法禁錮等問題,至今仍非屬刑事,當局只採取行政處罰,阻嚇力不足,形容法律是「無牙老虎」,導致非法旅館經營者知法犯法,質疑相關部門因刑事程式時間長而不列作刑事。社會有很多聲音表示支持非法旅館刑事化,由警方主動介入巡查執法,相信可以有效打擊違法行為。

本澳作為旅遊城市,每年來澳之旅客不少於三千萬,尤其每逢假日或黃金周假期,如水如潮之旅客來澳遊玩,,在澳門及氹仔等地區先後建立多間豪華賭場酒店,金碧輝煌,客房數目數以千計,每當長假期或本澳舉辦大型之活動,如MIF,巨星演唱會,國際會議或大型之國際展銷會等項目,客房都供不應求和價格飛升,令部份「自由行」和家庭式旅客卻步,皆因房價加上交通費用開支不菲。由於客源不絕加上酒店房價浮動,有見及此,社會上精靈人士就利用不同的管道和方法,為市場提供廉價之住宿服務,為經營者帶來豐厚的利潤。當中有部份會提供在鄰近之珠海住宿,白天來澳遊玩,晚上回歸珠海休息;亦有一些提供本地之住宅單位作為內地或外地旅客來澳居停之用,以應付一些自由行旅客及自助形式出行之人士,各適其適,各有得益。所以在假期當中,在皇朝區、在新口岸區或氹仔一些街道上,都可以看見一些遊客帶同行李箱出入一些民住大廈內,次數頻繁。有資料顯示,由2017年1月1日至今年6月10日,旅遊局聯同跨部門工作小組共進行了689次聯合行動,巡查涉嫌單位1,998個次,對377個次單位施加封印,並對涉及違反法律人士展開制裁程式。施加封印單位中接近五成分佈在新口岸及皇朝區。無疑,非法旅館人流複雜,多年來困擾居民生活,對社區治安存有安全隱患,特別在新口岸區,存在不少非法旅館,對大廈居民影響最大,有聲音則促請政府切實考慮修法,把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加強阻嚇力。

其實,非法旅館困擾居民十多年,一些人將住宅單位改建成旅館,但租客品流複雜,嚴重滋擾樓宇中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帶來治安、衛生、消防等方面的隱患。為了打擊非法旅館的問題,特區政府於2010年修訂《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例,同年8月生效。若證實為非法旅館經營者並招攬他人入住,可被罰款20萬至80萬澳門元;入住非法旅館的旅客也可被罰款3000澳門元,甚至可被禁止再次入境。可是,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非法旅館經營手法日趨隱蔽,已經和訂立法律當時所處的客觀環境不同,加上現時非法提供住宿行為並非單純為利潤,部分是為利用非法提供住宿點,隱藏其他非法行為,對大廈、社區,以至居民人身安全均帶來嚴重隱患。甚至有律師認為,過往不少案例中,業主對租客私自經營非法旅館並不知情,卻因當局執法時找不到經營者,業主卻需承擔罰款20萬至80萬元的行政處罰,查封涉案單位,受害的往往是單位業主。但非法旅館經營者卻可以逃避處罰並另租其他單位繼續經營,這是法律漏洞,即使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後,這個法律漏洞依然存在,因此希望政府盡快修法、訂立完善相關法例。

可見,非法旅館問題存在已久,當中涉及相關之法律未能有效制裁違法人士,加上舉報及求證困難,為居民和執法者帶來困擾,影響住戶安寧,希望有關當局能加強對此方面的關注,嚴厲執行和打擊有關違法行為,為居民解困。有立法會議員則促當局盡快就非法旅館刑事化與否作出有效解決方案,政府過往曾初步分析非法旅館應否刑事化,認為未有足夠理據修改制度。但近日發生兩宗涉及非法旅館的命案,令非法旅館是否刑事化的討論應盡快得出明確結論。希望政府相關跨部門工作小組能夠集思廣益,盡快就非法旅館問題形成有效解決的方案和措施,徹底消除非法旅館衍生的治安隱患。俗話來講:有困難就有辦法。至於非法旅館的處理問題,行政長官日前則指出,目前政府有一套基本行政程式進行處理,政府亦注意到刑事化及非刑事化的利弊,將由行政法務司進行相關的研究,向社會公佈研究結果後才作定案。行政法務司長日前則指出,行政長官已指示由行政法務司進行處理非法旅館問題的研究,並會綜合分析保安司與社會文化司的意見。要深入分析所有問題的癥結,包括分析這一兩年曾發生的所有個案和處理情況,之後才能作出結論。找到問題癥結才能解決問題,因此需要時間做深入研究。保安司司長日前指出,保安範疇會全力配合行政法務司對於非法旅館處理問題的研究,而在研究完成前,治安警會繼續全力配合有關執法工作。

常言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多年來不少嚴重罪案,包括強姦案、劫殺案等都在不同區分的非法旅館發生,有關當局也證實了有關單位是非法旅館,但往往因為法律問題,即使有證據指證這些是非法旅館,卻不能成功提出檢控。非法旅館及其所在地點也潛藏很多罪案,藏毒、販毒、毒品飯堂、賣淫、窩藏非法勞工等,嚴重影響民居的治安和衛生環境。此類非法旅館仍然大量在出現。有團體則建議有關政府部門應定時查看網上民宿出租的資料,並派員到上址查核,確定違法行為即時聯同警方執法,確保民居之安全;在民宿的熱點,政府部門應主動聯絡有關大廈的業主會組織及物業管理公司,勸導他們的住戶使用電子門卡出入,杜絕不知名人士帶同行李進出大廈,保障居民安全;在本澳進出口之關卡,利用電子媒體,加強對打擊非法旅館的宣傳,並陳列入住非法旅館可能產生之問題,令旅客知悉;政府應鼓勵本地業界興建一些廉價酒店或尋找空置的工業大廈,申請將其改為太空艙形式之旅館,供旅客合法租用;對承租住宅單位但將其改為非常旅館用途之士,予以嚴懲,以保障單位業主之權益及確保業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違法人士租用後帶來之行政處分及損失。

本澳法律規定經營非法旅館是一種不法的營利行為,非法旅館問題之核心在於,其牽涉的影響公共安全問題非常嚴重。對於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的方向問題,有聲音則認為應該從整體的法制統一性與和諧性綜合考慮。一種不法行為,上升至違法行為、乃至犯罪行為,乃在於社會危害程度的考量。非法提供住宿,即非法旅館,就表像而言,是一種無牌經營旅館的性質,定性為行政違法行為是恰當合理的。若貿然把在住宅中經營旅館定性為刑事犯罪,相對於無牌經營酒店、旅館的行政處罰就顯得失衡,過度,會破壞法制整體的統一與和諧。有意見並指出,非法旅館問題牽涉甚廣,而《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確實具有針對性,然而卻不可能是完美的。為有效解決應對非法旅館問題,保障公共安全與安寧,需要從法制的統一與和諧的整體考慮,檢討健全各法制度;要加強執法,積極研究並切實加強治安警方在執法中的主導作用;以及要因應經濟發展規律,出臺政策措施,鼓勵業界發展低廉旅館,並加強市場運作之監察,維護健康的市場競爭秩序。

在本澳逢年過節的期間,社會各界更為關注非法旅館的問題。社會知名人士陳德勝多年來一直關注及跟進非法旅館的問題,他指出,按照過往的情況來看,非法旅遊最為活躍的就是農曆新年期間,特別是年初三至年初八期間,是非法旅館的活躍高峰期,當局應繼續重視此問題。非法旅館問題發展至一發不可收拾地步,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現時估計本澳有幾千間非法旅館,僅是當局日前公佈的就有1200多間,其就是600多間非法旅館涉嫌刑事案件。現行的有關法例及行政處罰無法有效堵截非法旅館問題,衍生的案件嚴重影響市民安居,對於當局指出刑事化的司法成本過高,市民的生命財產不可與成本掛鈎,希望當局認真檢討修法,將非法旅館刑事化,讓市民安居樂業。

非法旅館之所以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社會有需要,本澳年遊客近三千萬,而酒店所提供房間只有數萬,其中還多是星級高檔酒店,每晚房價動輒過千,甚至數千元。每逢旅遊高峰期房間供不應求,酒店經營者坐地起價的情況並不在少數。凡此種種,一些消費能力較低的遊客根本不會考慮入住高檔酒店,因此價格低廉的非法旅館即使是存在這樣那樣的安全隱患但仍然受到歡迎。尤其是在新口岸等一些區域內,過往非法旅館幾乎是明目張膽的開門營業,即使是在《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後有所收斂也並非完全杜絕,在利益的刺激性,仍然有不少的非法旅館以更加隱蔽的方式堅持存在,早前發生命案後整層大廈被查封數個非法旅館經營單位就是最好的明證。至於社會很大的聲音反對發展民宿的作為解決方式,應透過發展經濟型酒店的形式,相信會有助抑制非法旅館的「生長」。 對此,行政長官曾指,澳門構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將需要不同類型酒店提供客人選擇,經濟型酒店成了重要組成部分。

因此,出現非法旅館問題蔓延到高校的事件,不僅給予社會一種警號,也是給予當局打擊非法旅館的理由,需亡羊補牢,當局應予設法取締非法旅館,集中資源和精力,重點做好旅遊發展、規範酒店業以及發展平價酒店和賓館等,透過鼓勵建設更的經濟型酒店,來延長旅客的留澳意慾,發展經濟型酒店,不僅可以解決遊客面對高酒店價格的問題,還可以解決本澳潛在的民生問題,進一步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樹立國際旅遊城市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