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型住宿是開動腦筋促改革的產物

行政會完成討論制定《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律草案。為配合酒店業和餐飲業的發展,加大推廣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美譽,特區政府經參考鄰近國家、地區法例,並分析公開諮詢所收集的意見及建議後,擬制《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律草案。該法案旨在規範酒店業場所,以及其內的餐廳、簡便餐飲場所、酒吧、舞廳及美食廣場食品攤檔的准照申請程序及運作制度。

該法案有兩個亮點,其一建議為開設於酒店業場所內的餐廳、簡便餐飲場所、酒吧、舞廳及美食廣場食品攤檔,制訂「一站式」准照申請程序,以及增加臨時經營許為配合酒店業和餐飲業的發展。這是實事求是的做法,也是對此前澳門一些「特色」小店被迫關閉進行反思後,率先應用於酒店業場所的改革措施,因而充滿了改革精神,在特區酒店業的小領域內,適切地呼應了慶祝國家改革開放四十週年所掀起的全面改革開放浪潮的大環境。當然,如果能夠將此條文內容引進及適用「特色」小店,那就更佳,這也是回到這項改革措施的初衷。

另一個亮點,是在修訂酒店場所的分類及要求,將酒店房間最低數量由現行四十間減至十0間;將公寓式酒店級別分為三星及四星的同時,增設「經濟型住宿場所」,這種「經濟型住宿場所」可設置共用房並以床位形式將之出租,在文物建築亦可開設酒店,以助開拓多元化旅遊住宿。這是繼行政長官崔世安在二零一八年度施政報告中,鄭重地提出支持興建主題公園和經濟型酒店之後,又一個配合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配套設施,方便低收入遊客的改革措施,充滿「以人為本」的人文關懷精神。

實際上,從旅遊局副局長程衛東、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介紹《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律草案的內容的表述看,這種「經濟型住宿場所」可能是澳門地區進入現代化城市發展狀態後的首創。或許,在上世紀的戰亂年代,澳門曾經有過「打通鋪」式的公寓酒店,但在澳門經濟發展邁進現代化進程後,這類酒店形式就如同澳門居民的「間板房」那樣,成為歷史。當然,現在的「經濟型住宿場所」並不是「打通鋪」的簡單複製,而是與時俱進,按照現代旅遊酒店業的要求,提供較為舒適、安全的住宿條件。

從相關介紹看,這種「經濟型住宿場所」,既似青年旅舍,又不是青年旅舍。實際上,青年旅舍是一種針對旅友和年輕人的旅館業態,有「通鋪」或「上下鋪」的團體房間型式可供選擇,多有交誼廳和廚房等公共區域,強調自助互助、實惠、不浪費,以社群生活和文化交流著稱。所有青年旅舍都會提供多人間選擇,讓旅客共享同一房間,以節省旅遊開支;絕大部分青年旅舍亦會劃出公用空間或小酒吧,便於客人交流,亦會安排集體活動,向客人介紹當地文化。目前,國際青年之家已成為當今世界上最大的青年旅行住宿聯盟組織,在全球各國擁有四千五百多家青年旅舍,共有三十五萬個床位,其國際總部設在英國,是一個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承認的國際非營利組織,已有六十多個國家的青年旅舍協會加入。

而在澳門,教育暨青年局轄下也設有竹灣青年旅舍及黑沙青年旅舍兩座青年旅舍,為團體、學校、外地旅遊者及本地居民提供住宿及活動場所。其中竹灣青年旅舍設有兩間十人大房及兩間二人房、客廳、廚房、公共浴室及洗手間;室內提供冷氣,設有電視及無線網絡、室外燒烤區及小型健身設備;黑沙青年旅舍則設有三間十六人大房、十間四人房和六間二人房,客廳、廚房、獨立浴室及洗手間;室內提供冷氣,設有電視及無線網絡、室外燒烤區及小型健身設備。

而澳門兩家青年旅舍的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是參加由教育暨青年局舉辦或協辦的活動的團體或個人;本地的青年團體或學校;持有國際青年咭、國際青年旅舍咭或國際學生證之旅客或交流活動的人士(外地個人租用者);以及其他本地或外地團體,澳門居民(本地個人租用者)。本地及外地個人租用者年齡需介乎十五至四十五歲。因而必須事先申請,教青局按上述的順序借出旅舍,並在每年的七、八月期間,該局有絕對優先使用權供組織暑期活動之用。

「經濟型住宿場所」的住宿規格,與青年旅舍有著共通之處。但入住資格則不同,青年旅舍主要是為青年服務,又是還是有組織的集體活動,而且使用者還需持有國際青年咔。「經濟型住宿場所」則是公開營業,任何遊客都可享用其服務,甚至一家大小也可入住。

目前澳門雖然酒店房間供應量較大,但卻房價昂貴,附有賭場的酒店房價達數千元一晚,而且還訂不到,受薪階層的內地遊客往往負擔不起,只能是入住三星級以下的酒店,倘訂不到房間,就能只有返回珠海過夜。在澳門沒有條件推廣民宿,並嚴厲打擊「非法旅館」之下,對低收入遊客極為不便,也不公平。而在過去,澳門過去是有不少經濟型酒店的,並集中在內港一帶及葡京酒店周邊,這顯然是要吸納那些訂不到房甚至付不起昂貴房價的遊客。但近年卻走向兩個極端,一方面是隨著賭牌開放,豪華酒店一間接一間興建開張,提供了大量的高價甚至是貴價房間,而且還佔了全澳可供房間的大部份比例;另一方面,此前的經濟型酒店卻「賣少見少」,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圍繞於新馬路,最受中低收入遊客歡迎的新中央酒店和國際酒店,因種種原因而關張,可能主要是涉及產權問題,直到現在都沒有重新開張的跡像。繁華的新馬路卻竟然矗立了兩家殘破的酒店,對響應中央政府號召,要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澳門特區來說,是不相適應的。

特區政府已經注意到這種情況,正在以傾斜政策,支持工商界投資興建經營經濟型酒店,最近就有本地商人投資興建經濟型酒店。但仍然難以完全滿足「背包客」的青年遊客或低收入家庭遊客的需求。因此,「經濟型住宿場所」就可補充這方面的不足,既可讓他們能夠享受類似青年旅舍的服務,又無需持有國際青年咔及辦理相關申請手續,甚至是「排長隊」輪候。

澳門隨著出口加工工業式微,現時北區有不少工廈空置,浪費寶貴的土地資源;而且也因為荒廢而對周邊環境,尤其是住宅大廈的宜居環境,構成了威脅。而利用工廈改建為經濟型酒店或「經濟型住宿場所」,就可解決上述問題,並可帶起北區的經濟發展。特區政府前一段時間推動工廈改造,但收效甚微,原因固然很多,包括業權分散等,但改建後的經濟效益前景相信是主要原因之一。如果特區政府推動將之改建為經濟型酒店或「經濟型住宿場所」,並在政策上予以傾斜照顧,相信是可以吸引到業主們,尤其是那些業權集中單一的工廈的業主們熱烈響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