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證券市場可以產權交易為主體 陳觀生

近期,《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正式發佈。《綱要》對粵港澳大灣區的金融發展規劃涉及三方面:建設國際金融樞紐、大量發展特色金融産業、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而國家發改委早前表示,支持澳門發展融資租賃和財富管理等特色金融業務,支持澳門研究建設綠色金融平臺和以人民幣計價的證券市場。但港澳之間一直有「澳門不股、香港不賭」的傳統,而多個大灣區城市也努力發展金融業,澳門在金融發展方面面臨激烈競爭,如何才能突圍而出?

澳設人幣證券市場如何操作?

國家發改委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日前經協商一致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支持澳門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在金融領域,「安排」表示,支持澳門以適當方式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絲路基金和中非發展基金、中非產能合作基金、中拉產能合作投資基金、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等開展合作。發揮澳門聯繫內地與歐盟、東盟等地區和葡語國家的資源優勢,推動雙多邊投資,為企業開展國際投資、併購提供投融資服務。

「安排」指出,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金融服務平臺,開展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業務,支持澳門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的作用,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經濟合作。「安排」表示,支持澳門發展融資租賃和財富管理等特色金融業務,支持澳門研究建設綠色金融平臺和以人民幣計價的證券市場。

而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涉及金融方面的內容中與澳門相關的表述與上述基本相同:「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探索與鄰近地區錯位發展,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綠色金融平臺、中葡金融服務平臺。」

「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雖然還在「研究」,但相信國家對此早有謀劃,下一步主要研究的問題應是如何操作的問題。

在規劃綱要中,還特別提出了「探索與鄰近地區錯位發展」,這主要是針對香港在金融方面有先發優勢,傳統上有「香港不賭,澳門不股」的發展方向。

大灣區是「一國兩制三稅區」的多元制度格局,制度優勢是其發展的最大紅利。香港擁有國際領先的金融服務環境,實行自由經濟政策,稅收便利,港元與美元掛鉤,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同時,作為全球金融中心,香港集聚了豐富的風險投資高端人才、資金規模、管理經驗。

大灣區創業投資市場日益活躍,截至2017年,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家數達到2977家,管理基金凈資産為11047.86億元,規模首次超過北京、上海,數量和規模居全國第一。

根據《綱要》,要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臺。支持廣州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支持深圳依規發展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為核心的資本市場。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發揮中葡基金總部落戶澳門的優勢,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等。這是規劃綱要有意在大灣區四個中心城市都發展金融業,但又盡力避免相互競爭,因此給予了不同的定位。

從深層次來看,大灣區重在推動金融與實體、科技相結合。所以,本澳的金融產業發展方向,應以此為依歸。

可籌建澳門產權交易中心

《規劃綱要》公佈與實施,給澳門自身發展帶來了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抓住這個機遇,通過積極參與大灣區發展建設,獲得自身的跨越發展,真正實現經濟社會多元,從而為澳門社會長久的繁榮穩定、澳門子孫後代的民生福祉創造條件和打下牢固基礎,亦是澳門特區政府必須承擔的社會和歷史責任。規劃綱要中直接涉及澳門的內容十分豐富,為澳門融入區域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保障,也為澳門提升民生福祉帶來了機遇。澳門如何發揮好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有意見指出,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澳門各界要轉變心態,以更加積極主動的心態去參與規劃,以主人翁之一的角度去謀劃整個大灣區的發展藍圖,備好項目、積極溝通,為大灣區的制度創新、項目落地做積極貢獻。

近年來,澳門在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規劃綱要進一步提出,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綠色金融平臺、中葡金融服務平臺。但這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如何定位?以哪些金融產品作為市場主體?怎樣如周邊城市錯位發展?值得深入研究。筆者認為,籌建澳門產權交易中心,再進一步證券化發展,形成一個有活力的證券市場,是可行的發展路徑。

產權交易是指交易雙方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通過購買、出售、兼併、拍賣等方式,將一方當事人所享有的企業產權轉讓給另一方當事人,而使被交易企業喪失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的法律行為。

這種經濟活動是以實物形態為基本特徵的出賣財產收益的行為;是多層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職能是為產權轉讓提供條件和綜合配套服務;開展政策諮詢、資訊發佈、組織交易、產權鑒證、資金結算交割、股權登記等業務活動。產權交易具有限制性、複雜性、多樣性、市場性等特徵。

產權交易中心一般具有資訊積聚功能、價格發掘功能、制度規範功能、仲介服務功能。所謂資訊積聚功能是指產權交易市場能提供所有產權交易的資訊,溝通買賣雙方。市場可以公開價格和其他相關資訊,使交易者通過市場建立固定的聯絡管道,使具有交易意願的買賣雙方或潛在的買賣雙方通過恰當的形式相遇。所謂價格發掘功能是指產權交易市場可以形成價格規範。通過市場的建立而進行有組織的交易,發現相關價格的成本大大降低。同時,交易市場也減少了「議價成本」。市場為交易的達成建立了程式和慣例,使當事人更容易發現什麼樣的買賣可以成交。一旦交易資訊公開後,可以約束交易雙方的議價幅度並使價格趨於平均水準。所以,產權交易市場能為潛在的交易者對交易價格做出合理的預期,以減少交易費用、促進交易雙方順利達到雙方滿意的交易價格。所謂制度規範功能是指產權交易市場對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行為提供規範。包括產權交易資訊的形成與傳遞,創立公開交易行為制度,杜絕暗箱操作,形成價格規範,公平競爭等等。所謂仲介服務功能是指產權交易市場通過實行進場交易委託代理制,簡化了產權交易手續,縮短了產權交易過程,提高了產權交易效率。同時,培育了仲介服務機構,提高了經紀人員的業務素質。

需創新規範化制度

本澳的產權交易中心,應以市場性為主,並主要包含兩層含義:(1)產權交易的價格由市場決定。市場是產權交易價格的決定性因素,當產權需求大於產權供應、或者受讓方認為以高於評估價格受讓產權仍能帶來較大收益時,交易的實際價格可以高於評估價格;當產權需求小於產權供應、或者受讓方認為只有以低於評估價格受讓產權才能帶來經濟收益時,交易的實際價格就低於評估價格。(2)交易行為必須在交易市場(即產權交易所)進行。

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駕護航。特別是金融市場的發展,需要嚴格的法律制度。

產權交易中心並非新事物,在中國內地曾經有著飛速的發展,但因法律規範不完善,造成了很多問題。2013年,為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中國各地省人民政府紛紛設立中小微企業融資證券交易場所簡稱「區域私募證劵市場」,其職能是在本省區域內為中小微企業發行證劵、以非公開私募融資方式進行仲介服務。其監管是省政府金融辦,其行業指導為證監會。但是在設立初期由於定位不清,各地區域股權私募市場紛紛借用「股權交易中心、股權託管中心、股權交易所」之名稱誤導社會開展股權交易業務。近年來由於區域私募證劵市場功能、職責不清、監管失控、行業指導不力、各地區域私募證劵市場紛紛以股權交易之名,跨行、越職、違規、違法從事股權交易業務,造成國家公開的證劵交易、股權交易市場的混亂,全國各地區重大詐騙案件頻繁發生,各地監管部門金融辦受騙群眾衝擊,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2017年1月26日 ,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私募市場的通知》(國辦發〔2017〕11號),確定、範圍區域股權市場職能:「區域性股權私募市場是主要服務於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區域性股權市場不得為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外的企業私募證券或股權的融資、轉讓提供服務」明確指出了股權交易中心不得從事公開的股權轉讓業務。

有危必有機,內地股權交易中心的亂象,卻是本澳發展產權交易中心的機遇。《綱要》在推動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方面所出臺的新政策,將為內地企業赴港澳上市帶來更多便利,且助推科技型企業發展。值得注意的是,在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時,《綱要》特別説到了人民幣的相關內容。《綱要》提出要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大灣區內的銀行機構可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匯交易業務以及與人民幣相關衍生品業務、理財産品交叉代理銷售業務。大灣區內的企業可按規定跨境發行人民幣債券。業界人士認為,「這有利於內地企業到港澳發債券、融資,真正實現了大灣區內資本向下的自由流通。在港澳發債券、融資意味著可向全球資金方募集,且相關的手續、流程更便捷,融資成本更低,流通更方便。澳門建立產權交易中心,正可以迎合內地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又可盡力避免私募股權市場亂象。

而結合澳門實際和優勢,澳門產權交易中心的建立,可從幾個方面優先考慮:一是建立中藥知識產權資本化平臺做起,這一平臺將吸收既瞭解中藥、又熟悉法律和金融知識的人士,系統分析中藥知識產權創立過程中的難點和重點,研究中藥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為中藥知識產權尋找市場,實現科研成果的價值,使合作各方分享發展與保護中藥知識產權的收益。二是配合一帶一路戰略,發展融資租賃業務,以產權交易中心為平臺,更有利各方面操作。三是與珠海合作,將「地下錢莊」式的產權質押融資(內地旅客在內地抵押產業或者物業,之後在澳門提取融資)納入規範化的市場交易行為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