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起訴美國政府 銷售限制法案違憲

【香港中通社深圳3月7日電】3月7日,華為宣佈針對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的合憲性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並判令永久禁止該限制條款的實施。華為在德克薩斯州普萊諾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懲罰華為,且從未展示支持這些限制條款的證據,因此,華為不得不決定通過法律行動予以回應。」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表示,「該限制條款違背了美國憲法,妨礙華為參與公平競爭,最終傷害的是美國消費者。我們希望法院能做出有益於美國消費者的正確決定。」

根據起訴書,第889條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了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第889條是建立在眾多錯誤、未經證實和未經驗證的主張的基礎上的。法案里的假設是不符合事實的,華為並不為中國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此外,華為擁有良好的安全記錄和機制,迄今為止,美國沒有提供任何有關安全問題的證據。」

「在網絡安全上,華為是全世界最開放、最透明、接受審查最多的公司,對此我們感到自豪。」華為全球網絡安全和隱私官約翰•薩福克表示,「華為將安全機制融入產品開發和部署,這個機制樹立了高標准,很少有公司能達到。」

華為認為,限制條款不僅妨礙了華為為美國消費者提供更先進的5G技術,將使美國5G商用節奏和網絡性能落後,還將迫使偏遠地區的網絡用戶在高質量、可負擔的產品和聯邦政府資助之間做出選擇,讓網絡升級更困難、數字鴻溝加劇。此外,對華為的限制還導致美國市場缺乏競爭,讓消費者買單。

根據行業預測,如果允許華為進入市場競爭可使整個行業的無線網絡基建費用減少15%至40%,從而在四年間為北美地區運營商節省至少200億美元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