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常會昨日繼續審議《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會上主要重點討論該法律的適用範圍。本澳現時的康復治療師涵蓋物理、職業、語言,法案建議把三類區分,政府解釋是參考其他國家註冊制度,現今這三類治療師都需獨立為專科,區分除了與世界接軌外,亦對修讀專科的治療師較公道。至於不納入法案的其他醫療人員,包括聽力師、視光師、音樂治療師等,政府解釋指本澳這些範疇的執業人員不多,而且他們提供的醫療服務風險較低,故暫不納入法案規範類別內,並重申正考慮以衛生局主導的專業登記技術人員制度規管,包括登記人員名單、制定准入標準和專業守則等。
陳澤武又引述政府指,本澳現時有兩名運動治療師,同樣會以專業登記制度處理。因為運動治療師不等於物理及職業治療師,運動治療師並非國際認可的醫療專業職銜,而且其學歷及執業範圍亦與物理和職業治療師有差異。法案規範的十五類醫療人員,是參考國際常見的醫療專業分類,而且本澳規範的醫療人員類別較鄰近地區多,澳門規範十五類、香港規範十三類、台灣規範十類、內地規範六類。
陳澤武稱,十五類醫療人員包括藥劑師及藥房技術助理兩類,有委員問及,藥房技術助理能否透過適當培訓,升格為藥劑師。政府解釋,藥劑師須修畢大學學士學位課程才能擔任,但藥房技術助理只是修讀了藥劑的技術課程,認為兩者有所不同,藥房助理不能透過簡單培訓就升級為藥劑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