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常會昨日完成細則性審議《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並簽署意見書,預料下周將遞交立法會細則性表決。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法案舊名稱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將改名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原因是舊名稱未能涵蓋法案的全部內容,例如職業紀律規範等,政府及委員會均認同改名。
陳澤武稱,法案主要以民間社會工作者為適用範圍,不適於執行社會工作範疇職務的公共行政人員,因為公職社工必須遵守公職法律制度,從而確保從事的人員具備職務所需的資格及專業知識,但民間社會工作者目前沒有任何法律資格的規範,現時制訂的《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正有助填補法律空白,且維持「一專兩制」制度,即有民間社工和公職社工兩套制度。
陳澤武表示,會上政府已接納委員會相關建議,建議法案新增一項,即社工局需在法案生效五年後,制訂審視有關法律的執行情怳的報告,委員會及政府相信此舉可充分了解民間及公職社工銜接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