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上海台辦主任李文輝4月赴台談雙城論壇

【香港中通社3月26日電】台北消息:高雄市長韓國瑜出訪港澳大陸備受關注掀熱潮,台北市長柯文哲26日透露,台北市政府日前已經送邀請函給上海,對方答應4月派上海台辦主任李文輝赴台討論台北、上海雙城論壇。

柯文哲出席2019智慧城市展開幕式,被媒體問到去年底才剛舉辦台北、上海雙城論壇,今年是否有急迫性再辦?柯文哲說,雙城論壇通常一年一次,去年是因為選舉,所以拖到年底選後辦。今年恢復正常的話會在6、7、8月之間舉辦。

柯文哲說,台北市政府日前已送邀請函給上海,上海4月派人來討論,李文輝會來談一下該怎麼辦這個論壇。媒體問到韓國瑜訪問大陸時說要辦高雄、深圳論壇,對此台北會否有壓力。

柯文哲說,「不會啊」,兩岸城市有交流都不是壞事,其實各自認養幾個城市也正常,目前台北市在產業合作還是比較以長三角作為重點,包括杭州、南京、蘇州、崑山,每個地區也許產業合作還是有(各自的)重點。

對於韓國瑜此行在深圳與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會面,兩人見面是否政治意味濃厚?柯文哲則說,「不一定啦」,他上次去上海也有見到張志軍。柯文哲強調,雙城論壇定調是兩岸城市間的交流,這個是基礎,其他是額外的。

盧秀燕:「九二共識」是兩岸對話的基礎

【香港中通社3月26日電 】 台北消息:高雄市長韓國瑜出訪大陸到深圳會晤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時,表明他支持「九二共識」。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26日表示,「九二共識」對兩岸雙方來講,是對話的平台基礎,她非常認同韓國瑜講的這句話,「台灣安全、人民有錢」,「九二共識」是促成這樣的一個基石。

盧秀燕表示,到目前為止,如果要與大陸對話,一定要有一點點共通的語言,那就是「九二共識」,「九二共識」對雙方來講,就是一個大家可以對話的平台的基礎,所以最重要是往下走,能不能拚經濟、拚出成果,對兩岸的交流或是和平有沒有幫助。

盧秀燕說,韓國瑜講一句話她非常認同,這段時間在跑基層,很多民眾反應很好,就是「台灣安全、人民有錢」,「九二共識」在這樣的基礎之下,「台灣安全,人民有錢」。「九二共識」只是促成「台灣安全,人民有錢」的一個基石而已,最重要是可以達到這個目標。

盧秀燕表示,「九二共識」的目的就是為了促成「台灣安全、人民有錢」。如果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和前「行政院」院長賴清德不同意這句話,那請告訴人民什麼樣的方法或哪一句話可以促成「台灣安全、人民有錢」,「我也很好奇,當賴清德、前高雄市長陳菊登陸的時候,到底講了哪一句話?」

韓國瑜訪廈首天簽下三千萬美元訂單

【香港中通社3月26日電】 台北消息:高雄市長韓國瑜訪廈門第一天,簽下農漁產品1.5萬噸、價值3000萬美元合約。加上之前港澳、深圳簽下44億元新台幣訂單,目前已累積逾50億新台幣元訂單。

韓國瑜26日出席廈門與高雄兩地企業的農漁產品採購簽約儀式,韓國瑜與廈門市副市長韓景義等人共同見證簽約儀式。

廈門市委書記胡昌升表示,廈門和高雄都是重要的港口貿易城市,高雄港是台灣農產品出口主要集散口岸,去年透過高雄港運往廈門口岸的台灣水果達到4.4萬噸,佔台灣输大陸總量80%;台灣水產品則有5.9萬噸,佔總量46%。

廈門等企業與高雄農漁會和企業此次共簽下農產品9000噸,價值1500萬美元;水產品6000噸,價值1500萬美元訂單。

簽約項目分別為廈門鑫金鷺果蔬貿易有限公司與高雄稑禾國際貿易公司簽3000噸,500萬美元的水果協議。廈門两岸農產品貿易公司與高雄尚騰農產公司簽3500噸,600萬美元的水果協議。廈門鑫通铖投資公司與高雄區漁會、高雄銘鴻物流公司簽3000噸,價值750萬美元的鱿魚、秋刀魚等水產品協議﹔另外,廈門銘鴻鵬漁業公司與高雄區漁會、高盈貿易公司簽3000噸,價值750萬美元鱿魚、秋刀魚等水產品協議。

中國最高法談保障台商合法權益:應依法慎用強制措施

【香港中通社3月26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啟波26日表示,為保障台商、台企合法權益,最高法專門制定一系列司法舉措,例如加強對台商產權的司法保護,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慎用強制措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限制出境措施等。

2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發佈。這是最高法首次發佈的依法全面平等保護台灣同胞合法權益的系統性、綜合性措施,也是首次發佈的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規範性、實效性措施。

姜啟波對此表示,《若干措施》中所有惠及台灣同胞的內容都適用於台商。他強調,特別是對於台灣同胞、台灣企業基於「惠及台胞31條措施」享受國家各項政策優惠、補貼、獎勵、激勵、准入等同等待遇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矛盾與糾紛,人民法院有責任、有義務通過發揮審判職能予以依法妥善化解。

2008年至2018年間,人民法院受理一審涉台案件年均達5500餘件;其中2012年受理最多,達7000餘件。《若干措施》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為主題,以依法全面平等保護台灣同胞合法權益為主線,從四個方面規定36條措施,其中有12條涉及公正高效審理案件,全面保障台灣同胞的訴訟權利。

此外,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26日就起草《若干措施》介紹,製發台灣居民居住證可便利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和生活;最高法還專門針對領取了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作了一些特殊規定,以更加便利其參與訴訟活動和司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