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韓國瑜條款」是打臉蔡英文

高雄市長韓國瑜的香港、澳門、深圳、廈門「拼經濟之旅」,將於今日上午結束,約十一時許抵達高雄小港國際機場。由於蔡政府瘋狂圍攻韓國瑜,激怒了高雄市民,為自己的市長感到委屈和不忿,相比於同時出訪的蔡英文是「大撒幣」,將台灣納稅人的金錢大把大把地用來填「無底洞」,韓市長卻是千辛萬苦地推卸高雄市的農漁產品,並總共簽署了五十多億元新台幣的合約,而且也達成了多個領域合作的共識,初步兌現了「貨賣得出去,人進得來,高雄發大財」的競選承諾,極有機會徹底改變高雄市「又窮又老」的舊面貌,真正的是為民謀福祉。高雄市民高興都已來不及了,但蔡政府和民進黨卻是全員出動,瘋狂地黑打抹紅韓市長,這讓他們憋忍不住了,甚至有前民進黨員也看不過眼,在互聯網上貼文,號召一千人今日早上到機場為韓市長接機。這就是人心所向,如果蔡政府再繼續糾纏下去,說不准還將進一步引發全台灣民眾的不滿,將「討厭民進黨」的氛圍推高到極致,在明年一月十一日將手中的一票投給韓國瑜,讓他帶領二千三百萬人民,實踐「貨賣得出去,人進得來,台灣發大財」,徹底改變台灣地區「又窮又老」的舊面貌,讓台灣重新躍為「亞洲四小龍」之首。

也許,正因為韓國瑜的「拼經濟之旅」與蔡英文的「拼外交之旅」有著強烈的天淵之別反差,而且不辭勞苦為發展高雄市經濟打拼的精神,也讓台灣民眾看到未來台灣經濟「翻身」的希望,而讓「韓流」在明年一月的「總統」和「立委」大選中再次發威,破滅民進黨「長期執政的美夢,因而才招惹蔡政府和民進黨的極度恐慌,因而這幾天幾乎是空巢出動,瘋狂攻擊韓國瑜,甚至連遠在南太平洋的蔡英文,也不顧「總統」的「高度」,軋上了一腳。

正因為是極度恐慌,因而那些攻擊詞語,就是語無倫次,顛三倒四。一忽兒說韓國瑜進入香港、澳門中聯辦是「違法」,一忽兒又說是「不違法,但恐會落入統戰的陷阱」;剛說完要執罰最高五十萬元,甚至可能最高判囚五年,接下來卻又說是只需在一個月內補交報告。甚至連作為主管單位頭兒的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也從「高高舉起」的「進中聯辦是很敏感的議題、政治行為,會引起很多爭議」,到「低低放下」的「不能未審先判,這個是誤會」,請韓國瑜去聯審會是要說明是不是有合作行為。甚至還有所「諒解」地說,明白在兩岸交流上,不到最後一秒可能無法確認行程,所以他是向高雄市副市長葉匡時說按照程序來補程序,後來就補了,兩人溝通的是這些。

不過,倒是陳明通的一句話,暴露了蔡政府對韓國瑜「港澳深廈之行」之所以如此恐慌,是因為習近平主席年初提出「習五條」,推動「一國兩制台灣方案」,而全國「兩會」也重申這樣的工作,情勢跟過去有很大不同,因此也要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訂《港澳關係條例》,增補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密人員、縣市長前往香港澳門,應該有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那樣的審查機制。

原來如此,蔡政府是「天不怕,地不怕,最怕『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這讓人們豁然開朗,終於明白,為何蔡政府倒是沒有怎麼糾纏韓國瑜與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會面這個「更敏感」的事例,而是喋喋不休地圍繞著韓國瑜分別在香港﹜澳門進入中聯辦大樓並與主任會面!實際上,陳明通就聲稱,「進中聯辦是很敏感的議題、政治行為」,陳菊過去擔任高雄市長時赴陸沒有進中聯辦,過去所有縣市的首長去中國(大陸有中聯辦之設乎?),都沒有人進中聯辦,包括馬英九都沒去。但由於陳菊、謝長廷有見過時任國台辦主任的張志軍,甚至蔡英文還曾見過當時中共最高領導人江澤民,蔡政府擔心會「反打」自己,而「輕輕放過」韓國瑜與劉結一的會面,而是「大打」韓國瑜分別拜訪王志民、傅自應!

因此,蔡政府找到了籍口,宣稱要修訂《港澳關係條例》,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增訂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密人員、縣市長前往香港澳門,必須預先通過審查。對此,台灣媒體稱為「韓國瑜條款」,但陳明通卻矢口否認,卻又將此項修法,與習近平主席提出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密切相關。怪不得,蔡英文會如此恐懼「一國兩制」,在二零一九年的開端,就起勁地攻擊「一國兩制」,前日即使是在幾千公里外的太平洋小島上,還信誓旦旦地宣稱,在她「總統」任內的一天,都絕不接受「一國兩制」。

而恰恰就是蔡政府要修法,才反過來證實韓國瑜進入中聯辦,並沒有「違法」,實際上《港澳關係條例》並沒有限制以至禁止所有台灣人民與中聯辦的接觸,只是對所有台灣人民前往港澳作出極為寬鬆的規範。

也正因為蔡政府要在《港澳關係條例》中,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密人員、縣市長前往香港澳門,必須預先通過審查單「韓國瑜條款」,而上演了「打臉蔡英文」的鬧劇。實際上,在在世紀九十年代初,全國人大先後通過《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後,「陸委會」有感於香港、澳門先後在「九七」、「九九」回歸後,脫離了外國的管治,由大陸政府恢復行使主權,並在當地實行「一國兩制」,亦即雖然成為大陸地區的一部分,但又並不完全等於大陸地區,而是「第三地」,因而不能直接適用《兩岸關係條例》,必須另行立法規範台灣地區與港澳地區的關係。

於是,李登輝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決定委託香港中文大學教授翁松燃和臺灣政治大學教授蔡英文,擬制《港澳關係條例》的法案。其中蔡英文為條例法案硏修小組的召集人,翁松燃則以其在港澳人脈關係較廣,及熟悉港澳情況的特長,擔任類似蔡英文的顧問的角色。蔡英文在台灣地區物色了一批法學界的學者專家,包括她在政治大學的同事黃立教授、講師蔡孟佳,和臺灣大學教授蕭全政、副教授羅昌發,東吳大學副教授楊光華等,參與該項小組的工作。在擬制法案期間,該小組由蔡英文、翁松燃率領,並在「陸委會」港澳處的「白手套」——“中華民國港澳協會”的執行長,政治大學教授金神保陪同,還有“陸委會”港澳處的職員,以「中華民國港澳協會」研究員的身份隨同,先後三次到港澳召開座談會。

蔡英文在第一次到澳門調查研究時,向參加座談會的澳門各界人士介紹了《港澳關係條例》的立法宗旨。臺灣當局認為,大陸採用「一國兩制」方式設立特別行政區,採用不同於內地的法制,甚至在港澳基本法中將港澳分別列為單獨關稅領域,因此他們如果將港澳與大陸一視同仁,必將徒增困擾,並直接挑戰《國統綱領》中程階段的「三通」。因此,《港澳關係條例》以港澳地區實施資本主義制度與生活自由方式不變為前提,將台港澳關係相當程度地獨立於兩岸關係之外,將二者區別對待。

現在,蔡政府卻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修訂《港澳關係條例》,否定蔡英文當年的「第三地」之說,這豈不是對蔡英文的「高級黑」,要「打臉」蔡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