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都市更新規劃,不少出席嘉賓批評本澳缺乏城市總體規劃、城規會與都更會欠溝通、法律滯後等都影響都市更新進度,呼籲政府要有創新思維,以及具前瞻性的想法去處理問題。
政府去年外判都更研究,最近顧問公司向都更委員會介紹了初期報告內容,大律師、都更會委員石立炘在論壇上指,新內容需時消化,但手頭上無資料,不清楚公司仍需修改甚麼內容,其個人認為政府可適時公佈。他也感都更工作進度未如理想,以“慢”、“不透明”、以及“令人失望”等抨擊政府在都更方面的工作表現,而都更與城市規劃息息相關,提議訂立“城市規劃綱要法”,理順城規、土地法、文遺法等各部法律的位階,及訂立原則,相信有利於推動都更工作。
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都更會委員陸惠德認為,政府都市更新規劃緩慢主因是推動有關計劃的主管部門思考和觀念滯後,他舉例本澳曾提出活化工廈等,但相關的消防條例仍未得以完善,令活化工作停滯不前。他希望未來政府能加大都市更新的力度,儘快頒布具有前瞻性的相關法律。他又認為都更會不應“單打獨鬥”,建議可與城規會多作溝通,有助及時解決問題。
工程師學會會長、城規會委員胡祖杰指出,按政府計劃總體城市規劃在今年內出台,都更會與城規會應是相輔相乘,無總體規劃,都更難以推動。重建樓宇的最大障礙是業權同意比例,應先行立法。據相關調查顯示重建難以得到百分百業權人同意,業權人同意率最高僅達七成,建議政府可參考香港做法按照實際情況調整業權百分比,並結合如直接收購部分業權、由第三方評定業權價格等方式來提高百分比。此外,他還呼籲超前組織民間調研,盡量促成更多業權人同意參與計劃。
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城規會委員陳德勝亦認為,都市更新並不單是舊區重建,當中涉及城市總體規劃,包括金融、經濟等配套都需要跟上,城規會和都更會應要有充分溝通。他又認為在未有編製澳門城市總體規劃等出台前就成立都更公司,可能是浪費公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