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城:都更建築費用者自付

【本報訊】都更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強調,都更公司並非營利公司,而是服務公司;重建的建築費用應是用者自付,都更公司只是負責設計圖則及安排手續等,當有舊區要做都市更新時,都更公司會提供暫住房。

林金城表示,原“海一居”地段會分三期,首期先興建置換房,之後再興建暫住房。當重建某一區時,某一區的住戶可先在暫住房暫住,當興建完成後,相關住戶會搬回原來的地方。

對於舊區都市更新的建築費用支付,住戶需要支付建築費。但林金城相信住戶亦樂意,“一間舊嘅屋,到時畀返間新嘅屋你,一間屋你無電梯嘅,到時會有電梯,當然你要畀返建築費用,但係你仍然都係一間換一間,間屋始終係你嘅,我哋無攞業權”。

至於重建的做法,林金城強調不會在舊區增加人口,假如需要重建的區份有1,000個單位,亦只會興建1,000個單位,不會增加密度,但會增加停車場等設施,會興建高些,比如原來有3楝需要重建,或會興建高一些,未必3楝,可能會興建為2楝,同時亦會增加綠化,令環境更為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