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診所外聘醫療人員 當局擬研究是否允許

【本報訊】本澳法律並未允許私人診所和診療中心聘請外地醫療人員。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因應醫療行業的發展和醫護人力需求,社會不能停頓腳步,會研究是否允許私人診所或診療中心外聘機制,具體情況仍需經由醫務委員會和醫療界討論。

譚俊榮稱,現時澳門私營醫療機構(醫院)共有 125名外聘醫生及護士,分別是 63名醫生和 62名護士,逾 8成 5來自內地;社服設施亦有 11名外聘護士,8成 3來自內地。他稱,澳門今年(2019年)成立醫學專科學院,不少私家診所的專科醫生的專業資格獲認可,考慮到專科醫生需要專業人手輔助工作,例如護士,但本澳投身醫護界的學生生源少,醫護界人力資源一直處於緊張,隨多間社服機構落成,本澳需要大量醫生及護理人員,譚俊榮認為有需要研究是否引入私人診所或機構的外聘人員計劃。

至於未來是否會修法,譚俊榮稱,相關部門如衛生局會與醫療界商量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