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刑法典公布諮詢總結

【本報訊】法務局公布修訂 《刑法典》有關法人犯罪規定的諮詢總結報告,在 30天諮詢期內共收到 63份意見。收集到的意見大部分認同文本對法人犯罪的主體統一表述,但不少意見認為 “等同實體”的表述過於糊;亦有意見質疑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是否涵蓋在法人犯罪主體範圍內。

意見亦支持文本建議統一規定法人犯罪的客觀歸責標準,但不少意見關注法人及自然人的連帶責任問題,並建議就連帶責任訂定罰金上限及求償機制。

法務局表示,法人的表述實際已涵蓋各類社團、財團及合營組織,無須再具體列舉;另外,法律無賦予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法人資格,現階段不宜將大會納入法人犯罪適用範圍。至於自然人承擔連帶責任方面,當局會詳細考慮有關意見,研究刪除規定或引入替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