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提「反滲透法」醉翁之意不在酒

蔡英文依靠販賣「芒果乾」,鹹魚翻生,死裡逃生,從因「九合一」選舉大敗而辭去民進黨主席職,就連為民進黨自己都認為二零二零年將再次丟失政權,到今日民調高於曾經掀起強大「韓流」的韓國瑜十多個百分點,正在以籃球賽「垃圾時間」的推延戰術,靜待一月十一日成功連任的戰果。但仍嫌不足夠,還要加大保險系數。因而在「九合一」大敗一周年之際,由民進黨團推出《反滲透法》草案,加碼銷售「芒果乾」,以保證一定能夠勝選。

據報導,《反滲透法》草案的主要條文共有十二條。其重點內容是:

一、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捐贈政治獻金及影響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之行為。(草案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七條)

二、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以非法方式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集會、遊行。(草案第五條及第六條)

三、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犯本法之罪者,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對該法人、團體、機構科以罰金。(草案第八條)

四、滲透來源從事本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為,或指示、委託或資助他人從事違反本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為,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任何人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再轉指示、委託或資助者,亦同。(草案第九條)

五、犯本法之罪者而自首或自白,減輕或免除其刑。(草案第十條)

六、各級政府機關知有違反本法規定之情事者,應主動移送或函送檢察或司法警察機關。(草案第十一條)

草案明訂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捐贈政治獻金及影響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之行為,可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以非法方式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集會、遊行,處罰當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犯的負責人並課以罰金。

草案中也設有自白、自首條款,明定犯《反滲透法》之罪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本來,民進黨當局是以提出俗稱為「中共代理人法」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來規範上述行為,並計劃在「立法院」本會期內完成立法程序的。但據黨團所言,因為國際情勢瞬息萬變,在六月到九月這段期間,美國國會通過了對台灣的軍售案,售予台灣新型的F-16V戰機,因而「立法院」必須在這個會期通過相關的預算。而另外一方面,由於這個會期是本來就是預算會期,有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要處理,加上施政總質詢的既定議程,因而這個會期的時間,可說相當的有限,亦即可能無法完成審議及表決。

但既然如此,為何又要另行研擬並提出《反滲透法》草案?實際上,按照民進黨黨團的說法,其實《反滲透法》草案就是「中共代理人法」的翻版。那麼,就連只是修訂《兩岸關係條例》中若干條文的較為簡單的立法程序,都已經擔心無法在本會期內完成,另行提出一個完整的單行法律的草案,在審議過程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就將會更多,這豈非是「趨難棄易」,存心讓其無法通過?

因此只能說,民進黨黨團的這個動作,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並不在乎法案能否獲得通過的本身,而是追求在立法過程中,所掀起的社會「反中守台」社會氛圍效應,從而消弭社會上尚有的「討厭民進黨」情緒,並將之轉化為「警惕戒懼大陸」的情結,攉取民進黨在「立委」選戰中,包括「不分區立委」在內的當選議席最大化,爭取再次實現「總統」和「立法院」「完全執政」,以利於民進黨搶用未來四年時間,集中政治資源,透過行政、立法、司法等領域,將國民黨等泛藍在野勢力趕盡殺絕,最終實現民進黨長期執政,最後完成「國家正常化」,完全實現「中華民國台灣」式的實質「台獨」。

實際上,民進黨當局即使是要大搞「綠色恐怖」,也不用另行為《反滲透法》立法,因為《反滲透法》草案所規範的各種行為,已經分散存在於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公民投票法》、《政黨法》及《遊說法》等法律法律之中,這些法律均有禁止境外勢力從事相關活動的條文規定。現在只是將分散在上述法律的相關條文,集中在一個專門法律中而已。因而即使是沒有《反滲透法》,上述法律同樣也可以發揮相關的阻嚇及懲罰作用,亦即相關法律中已有相關條文行使法律職能。

因此,如果是以單純的立法觀點衡量,這是多此一舉。但民進黨黨團卻偏要在明知時間並不足夠的情況下,仍然要提出此《反滲透法》草案,其「不求結果,只求過程」的心態及動機,以至是策略意圖,亦即充分利用立法過程中營造的「反中守台」氣氛,為民進黨獲得「立委」議席最大化服務,就顯而易見了。

實際上,只是以修訂《兩岸關係條例》中某一條文,雖然號稱「中共代理人法」,但畢竟其所能引發的社會效應並不足夠大。而採用專門立法的方式,就較能因人矚目,形成社會輿論焦點。在立法的過程中,為販賣「芒果乾」的熱火增添一塊燃度較高的柴火,進一步炒熱氣氛。也就是利用立法公器來謀取民進黨選舉的私利。

然而,正如民進黨黨團自己也承認,「立法院」這個會期的時間相當的有限,連只是修訂《兩岸關係條例》若干條文的「中共代理人法」都可能無法完成,就更遑論是要完成一個完整的單行法律了。更何況,現在距離本屆「立法院」的任期只剩下兩個月時間,在十二月下旬到明年一月上旬,爭取連任的「立委」都將投入競選,「立法院」等於「停擺」,甚至乾脆「放假」;而在明年一月底亦即本屆「立法院」任期的最後幾天,還有一個春節假期,根本就沒有時間讓《反滲透法》草案走完立法程序。更重要的是,這個會期是第九屆「立法院」的最後一個會期,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法律的規定,本屆屆期內未能寫成立法程序的法案,就成為廢案,不能乘坐「直通車」過渡到新一屆「立法院」。很顯然,民進黨黨團在提出《反滲透法》法案時,就已經預知這將是一個廢案。

但即使如此,民進黨也已經在「過程」中獲得了「總統」和「立委」選舉的「紅利」。而且,還可營造當年「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的氛圍。筆者九十年代中期到訪高雄,仍然可以看到在飯店等公共場所張貼的「匪諜就在你的身邊」,「莫談國事」之類的告示,雖然當時已是解除戒嚴近十年,但這些印刷品仍然很新。想不到,在解除戒嚴已經三十多年,政黨輪替也已經三茬的今日,仍有更大的「匪諜就在你身邊」——《反滲透法》草案在耀武揚威,釀成「綠色恐怖」,,民進黨正在重走當年國民黨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