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司法委聽證會 專家稱應彈劾特朗普

【香港中通社12月5日電】美國眾議院就總統特朗普涉及“通話門”的彈劾調查進入新階段。當地時間12月4日,推動彈劾特朗普的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接棒舉行首場聽證會。4位著名法學教授在聽證會上探討彈劾總統的憲法基礎。司法委員會也邀請特朗普及其律師出席,但遭到白宮的拒絕。出席聽證會的憲法專家大多認為,特朗普尋求外國干預美國選舉,已構成可彈劾他的罪行,應該被彈劾。

當天這場電視轉播的聽證會頗具戲劇性,正反雙方激烈爭執,不只作證的憲法教授意見分歧,共和與民主兩黨議員更是立場分明,為了是否彈劾特朗普唇槍舌劍火爆交鋒。

民主黨推薦的三位憲法學教授痛批特朗普嚴重行為不端,包括行賄以及請求外國領袖幫忙,以交換他行使某些權力;此外他還妨礙司法和國會調查,這比以往任何總統的不當行為都還嚴重。但共和黨邀請的一名法學教授堅稱必須特朗普犯下重大罪行和行為不端才能加以彈劾,而目前的證據極其不足,他擔心這會“降低彈劾標準”。

聽證會上,民主、共和兩黨議員立場嚴重對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民主黨人傑里•納德勒說,特朗普在處理烏克蘭事務時“直接而明確地尋求外國干預美國選舉”,此舉違反憲法。他援引該委員會發起對美國前總統尼克松和克林頓彈劾的理由說,有先例支持針對特朗普的彈劾建議。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資深少數黨成員、共和黨人道格•柯林斯則表示,民主黨人擔心在2020年選舉中落敗,因此急於推進彈劾調查,相關指控并非基於事實。

在後續進程中,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將就是否發起彈劾進行投票。如通過,該委員會將起草彈劾條款,提交眾議院舉行全體辯論并投票,決定特朗普是否有罪,應否下台。

美國國會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在3日公佈的針對特朗普長達300頁的彈劾調查報告中稱,特朗普濫用職權,將“自身的政治利益置於美國國家利益之上”,危害國家安全。該報告同時指特朗普存在妨礙司法公正的不當行為。

根據美國憲法,一個總統可以因為“叛國、收受賄賂和其他嚴重罪行和輕罪”被彈劾并被解職。但這些名詞的定義在美國243年的歷史上是由國會議員來定的。

特朗普是美國有史以來第四位面臨正式彈劾程序的總統。前兩位總統受到彈劾,但沒有被參議院定罪并解除職務,第三位總統在面臨即將到來的彈劾時辭職。很多憲法學者認為,濫用職權和妨礙司法也是可以彈劾的不當行為。但美國憲法沒有提到這些行為。

身在倫敦出席北約峰會的特朗普在聽證會進行期間抨擊彈劾調查。他批評眾院司法委員會趁他不在國內舉行聽證會是“丟臉”。白宮發言人也推文反擊這是一場“騙人聽證會”,指4位專家中有3位對特朗普有偏見。

今年8月,美國一名情報界人士匿名檢舉特朗普7月在同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通話時要求對方調查美國民主黨總統競選人拜登及其兒子等。國會眾議院民主黨議員9月啟動針對特朗普的彈劾調查。在超過兩個月的調查過程中,民主黨議員傳喚了若干證人提交材料并進行閉門取證和公開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