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遞信促監管公企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日向行政長官賀一誠遞信,促請政府立法監管公共資本企業及自治基金,幷儘早說明新成立的公共資産監督規劃辦公室的具體職能及分階段工作任務。

新澳門學社一行人包括理事長甘雪玲、副理事長蘇嘉豪、理事陳樂琪,昨日向行政長官賀一誠遞信,促請儘早說明新成立辦公室的具體職能及其分階段任務,幷加快推動專門立法監管公共資本企業及自治基金的進度。而在專門立法之前,政府應擱置擬於今年6月就設立600億基金公司展開公眾諮詢的計劃,以及停止再生成其他公共資本企業和自治基金。

學社批評,前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曾承諾分爲「內部指引」和「提案立法」兩階段工作,前者正由財政局草擬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布資料指引,提升營運資料及財務狀况的透明度,然而不具强制性,况且該指引亦未能按承諾于去年內公布;而後者即專門立法則最為關鍵,不過經在立法會多次追問,政府也顯然未兌現於去年啟動事前諮詢的承諾,相關立法進度停頓。

學社在信中強調,去年政府提案擬調撥600億澳門元超額財政儲備,另立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引起了社會很大迴響,政府最終被迫撤回法案,當時學社已極力指出,政府當務之急非就此展開公衆諮詢,而是要加速專門立法監管的進度,重拾公衆對有關公帑運用及監督的信心,再對新增投資項目一事從長計議。

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認為,在專門立法前,政府應擱置就 600億元設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公開諮詢,幷停止設立其他公共資本企業及自治基金。

另外,蘇嘉豪主動提到近期輕軌發生的問題,促請交通事務局儘快向社會交代事件。至于消防局稱,日後將統一由輕軌公司向傳媒通報涉及輕軌事件,他認爲,有關救援工作發布機制在過去恒之有效,輕軌事件不應列爲特別例外的範圍,認爲消防局應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