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安條款」:損人一千卻自傷八百

民進黨籍「立委」林俊憲曾經在第九屆「立法院」提案對《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法,並因此而與黃安隔空臉書叫罵,但因衛生環境委員會需要審查的法案較多,而沒有排審。今次則籍著新冠肺炎肆虐之機,昨日再次提案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法,主張對一年沒在台灣居住滿一百八十三天、無法提出收入證明、沒有繳稅紀錄者,列入新增健保繳納的第七類,不應該再幫其補助健保費,未來的健保費將從七百四十九元增加到最高一萬二千元。當有記者問林俊憲,這個修法提案是否針對黃安時,他公然說,「我承認,就是針對黃安,讓這個不公平讓我們看得更清楚。」

現行《健保法》規定將全民健康被保險人分為六類,第一類為公職、公民營事業受雇者、雇主或自營業者等;第二類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第三類為農會及水利會會員等;第四類為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在矯正機關接受刑的執行或接受保安處分、管訓處分的執行者;第五類為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第六類為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等。據說黃安是依照第六類受保。而林俊憲的修法提案,則增列第七類長期在海外工作生活人士。

按照該修法建議,現在享受最低推點健保費標準的黃安,將要繳交最高標準數額的健保費。由於林俊憲修法的目標明確指向曾經與他有「牙齒印」的黃安,因而被政媒兩界形容為「黃安條款」,而林俊憲本人昨日也公開承認他是「針對黃安」,並為修法後黃安每月應當繳交的健保費估設為八千五百元,亦即比現在的七百四十九元增加超逾十倍,因而坐實了這是「黃安條款」。

誠然,林俊憲昨日所說的現行健保有許多漏洞,有不公平、有漏洞的地方,就要進行修正、彌補,確實是事實。實際上,到今年三月剛好成立二十五年的全民健保制度,最初是由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及公務員保險三大保險合併而成,再由政府主導強制性參與的醫療保險體系。全民健保顧名思義是一個保險計劃,當然要交納保費,但全民健保保費的計算方式並不是以年齡為計算的基準,是以被保人的就業身份及薪支來區分。目前全民健保提供的醫療服務除了公立醫院之外,私立醫院、診所、中醫院、健康院等都可以使用,除了一般門診服務外,還包括住院、中醫、牙科、分娩、康復治療等項目,保險含蓋的範圍亦包括了診療、檢查、檢驗、會診、手術、麻醉、藥劑、材料、處置治療、護理及保險病房等,總括來說就是所有必要的診療服務都包含在內。

全民健保計劃除了為民眾減輕在醫療上的經濟壓力外,還讓市民帶來就醫的方便及公平性。現在大部分的診所及醫院都在全民健保覆蓋範圍內,市民不用刻意到指定醫院或地區,對市民及醫護人員來說都不會帶有特別壓力和負擔。全民健保為台灣架起一張防疫網,堵住防疫漏洞,令參與市民的滿意程度一年比一年上升,是台灣地區的一大民眾福利,在國際社會也享有一定的聲譽。但這個健保制度也一直難以掙脫財務陰影。連續多年出現年度虧損,二零一八年虧損金額達到二百六十六億元,去年更是虧損超過四百億元。倘是持續維持現行費率百分之四點六九計算,到今年底健保收支將虧損達到七百億元,明年可能會超逾一千億元。如果繼續惡化下去,預估二零二二年可能把安全準備金近二千億元用完。因此,台灣當局早就有調漲健保費率的考慮。

在此情況下,要修法將在台灣每年居住不滿半年的民眾新增為第七類繳費人口,全額負擔保費,並不是沒有可以討論之處,甚至還具有相當的正當性。問題是林俊憲在提案時,卻特別強調這是「黃安條款」,就卻是把個人恩怨帶進公共立法事務,未免不符公共立法倫理,使得該修法提案的正當性大打折扣,甚至走向反面。

實際上,「衛福部長」陳時中昨日在「立法院」備詢時,雖然在面對林俊憲詢問對於修法訂定「黃安條款」的看法時,認為全民健保的精神是「量能付費,全體分擔」,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就應該有一定的分擔,並承認有些台灣居民在海外收入因為無法查核所以會歸類在最低收入,應該要有一套辦法來認定海外收入並且併入量能負擔的系統,做到平均分擔讓旅居海外的人也都能安心使用,對大家都兼顧到公平正義,但他也沒有正面回應「黃安條款」的質詢。

而民進黨主席卓榮泰昨日在中常會前,回應媒體對「黃安條款」的詢問時更是指出,任何制度不要針對某一個人、某些人。台灣的健保世界公認非常好,但如何讓它更完善,有兩個考量:公平跟安全。公平指有能力的人多負擔些相對責任,讓政府更有能力照顧經濟上的弱者,這是雙重的公平;安全則指政府建立健保制度,照顧國人健康安全的第一層把關,同時也要照顧到財政安全,才能支撐政府做更多。

其實據報導,曾有黨政高層向林俊憲等幾位擬提案者溝通,盼相關主張,能有更全面的思考,除了不樂見此時與人刻意「仇中」的聯想,也提到綠委的主張讓不少挺綠「台僑」反彈,事實上花在特殊個案的健保支出,金額也不如想像中大。

而一些親綠的政治人物也看不過眼,前民進黨籍台南縣長蘇煥智就直指,這個條文可能一刀砍下去,所有在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的僑胞可能通通適用,海外的僑胞(不論有無雙重國籍)或留學生、台商,不管是統、獨、維持現狀,可能會全部一律適用!大家的本意是不是如此呢?因而他建議應當再把條文想得更清楚。「獨派」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也指出,量身打造一個「黃安條款」,可能黃安沒被擋住,真正被擋住的是去國外深造的留學生。

實際上,昨日就有資深國會助理表示,因為黃安是以眷屬身分依附妻子加保,加上黃安每年在台灣居留時間可能超過半年,因此以此方式修法仍然收不到黃安的全額保費。這位助理還說,修法整不到黃安,但是長期在國外工作者卻會因此受影響,例如在韓國演藝圈的周子瑜、在美國職棒大聯盟的好手陳偉殷、日本職棒的陽岱鋼、王伯融等人,都是長期旅居國外、高收入的國人,修法只能讓這些人全額自負高額保費。

因此,林俊憲可能是弄巧反拙。林俊憲這個修法提案是其「獨派」面目的大暴露,因為他在美國留學期間,是「海外台獨聯盟」的成員;而黃安是反對「台獨」的。他與黃安曾經發生過爭論,就要把意識形態帶到立法事務中去。但是,在實務上,卻不可能搞到黃安的頭上,雖然可能會傷害到在大陸投資經商、工作及就讀的台灣居民,但可能會令許多僑居海外的「傾獨台僑」的利益受損。林俊憲曾是「海外台獨聯盟」的成員,當然知道有不少「傾獨台僑」是在海外工作,各種職業都有,每當台灣地區有大型選舉時,大多返台投票給民進黨的候選人。而林俊憲的提案可能會傷害他們的積極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