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可申請 利息補貼計劃

【本報訊】根據第52020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及第6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符合資格的澳門中小企業,如於2020年2月1日或之後獲得澳門持牌銀行貸放一筆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款項,可自17日起的六個月內透過銀行申請利息補貼。

利息補貼貸款金額上限為200萬澳門元,補貼期最長為三年,年補貼率上限為四厘,計劃申請期由2020年3月17日至9月17日結束。

由澳門居民經營或控股超過50%、工作人數不超過100人,且於2020年3月16日或之前已於財政局申報開業的中小企業,可向銀行瞭解計劃內容。

符合資格的中小企業如有需要,亦可以同時申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或“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由特區政府為申請企業向銀行提供分別七成及十成的信用保證,以協助企業向銀行取得貸款。中小企業向銀行取得貸款上限分別為700萬及100萬澳門元。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對經濟的影響,現行各項中小企業援助措施的申請及查詢數量急增,經濟局已加派人手,全力處理申請分析工作及解答市民查詢。自2月1日至3月16日,各項援助措施合共逾4,100宗申請:“中小企業援助計劃”收到2,605宗申請,已評審1,247宗,當中683宗獲批准;“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收到50宗申請,已建議批准1宗; “調整還款措施"收到1,492宗申請,已批准1,435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