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登記期足夠 毋須過急登記消費卡

【本報訊】 3,000元電子消費卡18日 早上 9時起於金管局網站接受登記。 政府多個部門及澳門通代表時事節目討論消費卡的作用。

金管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表示,登記系統的壓力測試顯示,每小時25萬人可成功登記,局方發現未開始登記時網站已經大塞車,呼籲市民毋須急於一時,相信 22日登記期足夠,若網站過於擠塞,網頁將會顯示“稍後再試”的訊息。

經濟局局長戴建業表示,至今共有 1.3萬個商戶及企業安裝消費卡機具,他指出,促進消費、提振內需、保企業穩就業,離不開商戶參與和配合,希望企業把握機會,推出優惠,營造消費氛圍,綜合考慮消費情況及公帑合理運用,3,000元是較合適的金額,至於會否再加碼,他稱政府會不斷研判有關的援助措施。

戴建業稱,由於消費卡上沒有任何個人資料,卡的使用由登記人所支配,市民可將消費卡交給信任的人消費,當局目的是透過消費行為,將資金流到商戶,恢復交易鏈,因此市民若遺失消費卡,將不會獲得補發。

至於有市民關注家長可否代領身處外地學生的消費卡,戴建業表示,代領人身份證正本和登記人身份證正本是領卡程序的要素,登記期至 4月初,領卡期至 4月底,合共近 1個半月時間,他認為是適當的時間。

澳門通副總經理黃錦汶表示,電子消費卡使用期期間,會將每筆交易的手續費自動退還於中小企收款帳戶,而政府推動的 3,000元消費卡使用期過後 (即 8月開始),將會收取商戶合理的手續費。她表示,因交易而收取手續費符合商業規則,亦是國際慣例,澳門通提供的交易方式方便商戶收費,減省人手處理現金的失誤。

有市民反映未能列印代領授權書,戴建業稱,市民如有需要可到金管局接待處、社工局轄下服務點,以及市政署 3個服務站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