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外僱載賣淫女 至路環山頭綁劫

【本報訊】一名男外僱上月底涉嫌用房車接載一名從事賣淫的內地女子到路環一處山頭綁劫,賊人在釋放女子時更威嚇指知道她在澳門非法逗留,不要報警,否則也會被捕。女事主因不甘損失,向司警報案追究。司警調查後,1日到路環一住宅單位拘捕男嫌犯,報案女子因涉及非法再入境,亦一併被捕。

被捕內地男子姓劉,37歲,外僱,布料工人,從事洗水加工,他於去年12月入職。司警落案控以搶劫罪,今日移送檢察院偵辦。報案內地女子30餘歲,今年1月從珠海偷渡來澳,一直非法逗留至今,並從事賣淫。翻查資料,司警發現她於去年5月開始,被禁止入境本澳3年,落案控以非法再入境罪。

案情顯示,案中女事主上月30日晚上認識劉某,收取1,400港元“肉金”向對方提供性服務,之後2人在路氹某酒店客房交易。過程中,女事主曾向劉某透露自己為非法入境者。完事後,劉某支付“肉金”離開。

至31日晚上9時,劉某致電女事主聲稱有嫖客介紹,並指會用私家車接載她到路環山上“接客”。之後,女事主在金光大道登上1輛由劉某駕駛的房車,房車隨即開抵路環一處山頭。

期間,女事主覺得可疑,立即落車。劉某見狀即哄騙女事主只是協助她找嫖客,沒有其他用意。女事主稍微放下戒心再登車,劉某隨即將房車駛往一僻靜位置並露出“賊相”,包括用手箍女事主的頸,更取出預先準備好的索帶綁手,又恐嚇稱會殺死她。女事主因擔心自己人身安全不敢反抗,最終被劉某掠去身上總值兩萬元財物。劉某之後將女事主載到金光大道,並用指甲鉗為她鬆綁,又威嚇指知道她在澳門非法逗留,不要報警,否則也會被捕。女事主因不甘損失,同日晚上10時30分,向司警報案追究。

司警調查後,鎖定犯案目標。1日下午1時45分,到劉某位於路環荔枝碗租住的住宅單位,將其拘捕。經查問,劉某拒絕承認犯案。疑用作犯案的房車是劉某今年2月購買自用,目前已被司警扣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