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不清部門重組 張司:促統籌協調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認為,在行政長官帶領,政務會議協調,各部門同心協力下,便可處理好跨部門問題,不一定需修改法律,也無需設立專責跨部門工作的局級部門。

立法會辯論 2020年度特區政府行政法務施政方針。張永春在引介施政方針時指出,部分涉及跨部門合作的公共服務存在分工不清、協調不力等問題,政府將分析查找問題,並提出解決建議,並以先行先試的方式,選取社會意見大、市民投訴多的公共道路重複開挖及樓宇滲漏水問題作重點跟進。

議員鄭安庭建議特區政府錯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協調中心的經驗,為不同跨部門工作成立協調中心,簡化行政程序,及時處理市民問題。

張永春表示,要解決跨部門合作的問題,除了部分必須要對相關法律法規作修改,更主要是需要有部門負責統籌和協調,需有部門負起主體責任。

張永春稱,其年初曾走訪一些社團聽取意見,大家對各部門工作較滿意,但認為“跨部門合作”問題較大,很多問題拖了很久都解決不了。今年的施政報告已指出,公共行政存在的其一問題,就是“跨部門工作難以協調,部門之間相互推諉”。

張永春表示,有些跨部門合作,涉及到不同範疇部門協調統籌問題。這類的跨部門合作,只要部門間目標一致,不受“本位主義”的限制,是容易解決的;就如之前接在湖北的澳門居民回澳的工作,當中涉及四個司、九個局的工作,沒有改什麼法律,也沒有出長官批示,只靠大家齊心協力,相互配合,亦安全順利接57名居民回澳。

張永春形容,有些跨部門問題,是老大難問題,“做的好,應份的;做的不好,分分鐘整個‘大頭佛’出來,到時又要問責”。造成這些跨部門問題,主要是沒有主責、統籌部門,“個個部門都有責,變成個個部門都無責”。認為要解決好跨部門問題,除必要時要修法,更主要是不論問題涉及多少個部門,都須有部門負起主體責任,負責統籌和協調。

張永春又分享,今屆政府對於跨部門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會透過行政長官與司長的政務會議,協調解決。相信今屆政府在決策和運作上的變化,必然對跨部門合作帶來新局面。

張永春又表示,為解決公共部門數目過多、職能重疊的問題,將會訂定統一的標準與原則,規範部門職能與架構的重組工作。首階段會將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職能併入新聞局,將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職能併入旅遊局,將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與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合併為政府總部事務局,將經濟局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為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職能併入環境保護局,以及將教育暨青年局與高等教育局合併。

張永春強調,部門重組是行政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定要有全面整合部門的規劃,現時正“做緊”,毋須擔憂因研究而“拖字訣”不做。又透露除已公佈首批重組部門,未來會有第二、三批重組部門。

張永春強調,不會因合併部門而炒人,多出的人手會透過人員調動到人手不足的部門;但領導及主管方面,會因部門合併而減少,大家需要理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