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智慧警務體系 黃司:將持續推進

【本報訊】多名議員關注智慧警務體系建設,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今年,將持續推進構建智慧警務體系,爭取在多個工作領域實現初步的智慧化運作。

八百天眼料七月啟用

議員龐川關注天眼建設,黃少澤回應稱,本澳的天眼建設由2009起構思,到2012年立法,2014年籌辦建設,2016年起,1,620支天眼分四期啟用,第四期天眼原訂今年首季啟用,受疫情影響,現時800支鏡已完成驗收,將向個資辦申請許可,估計今年7月投入運作。

正策劃第五期的300天眼鏡頭,希望2022年投入運作,擬在學校、巴士站等人流密集地區安裝。第六期的680支天眼鏡頭希望在新區、新口岸、沿海安裝,用作防偷盜,預計2023年投入使用。

至於天眼作用方面,調查罪案、治安、交通、人流發揮著重要作用。2018年共1,063宗案件通過天眼協助破案,2019年,共有2,444宗案件由天眼協助破案,成效非常明顯。

另外,關於天眼建設、管理及運用方面,警方一直嚴格按照天眼法有關規定進行操作,任何鏡頭選點,角度覆蓋範圍、設備的技術特性,全部需要向個資辦申報、批准、續期,且保存期60日,涉司法程序,警方嚴格按規定、指引,進行登記提取,在程序結束後30日內銷毀,任何人違規操作都可能負上刑事或紀律責任。

對於議員梁孫旭建議透過天眼及電子執法加強抄牌執法力度和減少警力。黃少澤稱,天眼是否可用於抄牌等,警方會研究,包括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和成效覆蓋等。

次季測試後台人面識別

黃少澤又表示,目前,警方在利用天眼影像資料查案時,均以人手及肉眼,調查費時失事。在不同人面識別模式下,警方經分析相關法律規定,與個資辦商妥、溝通後,計劃以後台人面識別技術模式作測試,受疫情影響,爭取第二季度進行。

他強調,後台人面識別不屬天眼設備,而是利用一組裝有人面識別技術的伺服器進行後台翻查,所以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警方將不斷與個資辦溝通,確保天眼系統快速有效、依法,協助警方打擊犯罪,同時有效保障市民私穩。

構建大灣區警情通報平台

議員陳虹關注如何加強大灣區智慧警務建設,黃少澤表示,司警局今年將構建大灣區警情通報平台,目前踏入購買相關警務設備。他又透露,港澳希望與內地各市之間達成方案,透過各市部門聯絡人之間的交流,利用社交通訊軟件,即時將警情訊息返饋對方,讓對方馬上向管轄範圍的市民提出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