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口岸停核檢採樣 須赴澳珠認可機構

【本報訊】珠海方面表示,珠澳口岸不再提供口岸現場核酸檢測採樣,特定人員通關前須到澳門、珠海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完成核酸檢測。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6日下午發佈《關於取消珠澳口岸現場核酸採樣的通告》,根據省、市有關工作部署,為做好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口岸暢通、有序的良好環境,提高人員出入境通關效率,經澳門和珠海兩地政府溝通協商,將不再對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特定人員進行口岸現場核酸檢測採樣,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特定人員通關前須到澳門、珠海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完成核酸檢測。

二、特定人員入境時須提供下列任意一種核酸檢測證明:

1.有資質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2.有資質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採樣證明;

3.粵(澳)康碼顯示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或核酸檢測採樣證明。

不能提供的,入境後須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三、特定人員(不含經珠澳口岸入境就學返校的學生和教職員工)持通關證明及身份證明材料前往珠海定點檢測機構可免費進行核酸檢測。每人每6天只可享受一次免費核酸檢測,如發現6天內免費核酸檢測超出限定次數的,一經核實,其往後的核酸檢測費用將由個人承擔。

四、經珠澳口岸入境就學返校的學生和教職員工(不含陪護家長)由澳門教育部門和珠海市衛生健康局指定的檢測機構提供專場服務,統一時間集中採樣檢測核酸,個人繳費後經澳門學校向澳門衛生局憑據報銷。

五、本通告自2020年5月8日早上6時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