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中華:涉港國安法 是中國立法一次創新

【新華社深圳6月15日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15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要制定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凸顯「一國」特色,兼顧「兩制」差異,是中國立法實踐的又一創新。

15日,「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紀念香港基本法頒布30週年」國際研討會在廣東深圳、香港與澳門通過視頻連線形式同步舉行,內地、港澳及外國專家近200人與會。鄧中華在會上致辭時作上述表示。

鄧中華表示,在法律屬性方面,這部法律既要對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罪行和刑罰作出規定,具有實體法的性質;又要對中央在港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和香港特區的相應機構設置作出規定,具有組織法的特色;還要對相關機構的辦案程序作出規定,體現了程序法的特點。

鄧中華表示,在立法技術方面,這部法律既要與內地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全國性法律相銜接,又要兼顧香港法律制度和司法體制的特殊性,在法律概念、用詞用語和立法方式等方面也要兼顧香港社會的認受性。

鄧中華說,雖然內地與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司法體制存在較大差別,但內地刑事法律制度所遵循的原則和香港相差不大,都包括實體法層面的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法不溯及既往,以及程序法層面的程序公正、無罪推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辯護權等原則。所有這些原則都可規定在這部法律中。

「開展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工作,必須嚴格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程序,走足立法的各個環節和流程。」鄧中華說。

鄧中華表示,中央出手補齊「一國兩制」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劃清國家安全的底線,嚴厲打擊極少數違法犯罪分子,必將在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和法治、自由、開放等核心優勢,保護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從而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