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隊附帶報酬法 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一般性討論並通過《修改第8/2012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法案建議保安部隊及部門人員的每週工作時數,按每月工作總時數平均計算。

黃少澤引介法案時表示,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如因工作上的特殊情況而訂定每周工作時數超過四十四小時,可賦予工作人員收取增補性報酬的權利。考慮到現行每周計算工作時數的方式未能反映保安部隊及部門人員的上述工作特性和工作時間的不確定性,為確保人員的超時工作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建議採用平均的方式計算人員的每周工作時數,容許以人員當月的工作總時數除以該月份的工作日數,再乘以每周五日工作日,作為人員每周工作時數的計算方法,既符合保安部隊及部門的工作特性,亦對人員的權益有更多保障。

議員梁孫旭、蘇嘉豪、林玉鳳、高天賜、宋碧琪等關注會否訂立增補性報酬工作時數上限及適時調整金額,黃少澤回應時表示,對提升各同事的福利待遇一直持開放態度,只要符合特區政府總體政策和財政能力,達成社會共識的前提下是樂見其成。他又以內地、葡萄牙、香港及台灣相關制度為例,指出澳門的制度是相對合理,將來則視乎澳門經濟財力能否調整金額,但他認為現時疫情期間提出調升100點的增補性報酬是不合時宜。

議員李靜儀則關注目前收取增補性報酬的情況是否存在誇張的情況,黃少澤稱,每周工作超出44小時的部門以刑偵部門較為普遍,包括司警及治安警察局情報廳,一般情況是每周超過44至47小時,並非很多人每周工作達60、70小時;而大型安保及民防工作期間每周工作約52至60小時,而兩年民防工作均只有數天、大型安保工作有20多天,但不是連續開展。他表示,若未來出現人員工作時數大增,例如每週工作 60至 70小時,將再研究修法。

梁孫旭及李靜儀又建議增補性報酬設分級制,黃少澤表示將來可以作為研究的方向,但作為警務人員隨時候命是法律規定,亦是職業性質決定,全世界的警察都一樣,只是補償制度不同。至於鄭安庭、蘇嘉豪、高天賜關注能否改用補假等方式,黃少澤則表示不希望澳門以補時代替補錢,是說明本澳經濟“唔得”,他相信隨疫情消退,澳門的經濟會恢復及發展。